大唐驸马之开局兕子来敲门 第79章

  不单单只是因为听到了好诗。

  更多的是因为这个年轻人,在田埂上待了一天,满手是泥、满身散发着烟火之气。

  却又能在众人酒酣耳热之际,用二十八个字就把眼前的景象刻进人的脑子里。

  这种本事,不是读书能读出来的。书读得再多,写不出这种诗。

  这是从土里长出来的,是从日子里过出来的,是拥有一双能发现美的眼睛。

  这就是天生的。

  或许就像他之所言,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真是羡慕不来。

  长乐坐在枣树另一侧,手里端着茶碗,没有喝。

  她的目光落在王知还的侧脸上。

  那少年念完诗,又端起了茶碗,神色和刚才说“开饭了”时一般无二。

  仿佛这般佳作也只是……只是习以为常,随口而言,便早已足够。

  茶碗遮住了他半张脸,只露出眉眼,那眉眼淡然,不见一丝波澜。

  可她的心,却跳得比平时快了几分。

  她想起上回在田埂上,他念那四句“倦羽每随云上下,孤踪不与世浮沉”时的样子。

  那时他望着远处的青石岭,眼底有一层她看不太懂的深沉,像是一个人在独行时才会露出的底色。

  她懂,那是孤独,正如他也懂。

  可今天却不一样。

  今天他念这四句的时候,眼睛里没有了青石岭,有的只是,院子里的人、桌上的酒碗、田里的稻茬、场上的连枷——全是人间烟火。

  那烟火气暖烘烘的,能把人的心也焐热了。

  她在想。这人肚里到底承载了多少东西?每每都能给人惊喜,并且每次都不一帮。

  她低下头,轻轻抿了一口茶。茶是凉的,但咽下去的时候,喉头是暖烘烘的。

  李青原本在埋头扒饭——饭已经吃完了,他还在扒空碗,可听到王知还念诗,整个筷子顿时停在了半空。

  他把那四句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又默念了一遍。

  对于文学诗篇,他自认为造诣不低。

  “新筑场泥镜面平……一夜连枷响到明。”

  他放下筷子,眼睛亮了起来。

  不只是那种今日我学了一招的兴奋,更是那种完全超出想象之外的震动。

  原来诗词还可以这样写。

  他自己写诗,向来喜欢用典、堆辞藻,总觉得不写得华丽就不叫诗,不叫美。

  他认为不引经据典就显不出学问,也显示不出自己的文采。

  可眼前这四句,连一个典故都没有,写的全是眼前最寻常不过的事物——

  打谷场、霜晴、笑歌、连枷——却比他的任何一首诗都有味道,都有筋骨。

  那些寻常事物在这四句诗里,忽然都活了过来。

  于是他看向王知还,张了张嘴,想问什么。

  问这诗是怎么写出来的?问为什么不用典也能写得这么好?

  但他看着王知还端着茶碗、神色淡然的样子,忽然觉得自己问什么都多余。

  有些东西,不是问出来的,也不是练出来的,更不是学出来的。

  他又看了一眼手里的饭碗——碗是新米炊的米饭,颗颗分明,米香扑鼻。

  他忽然想起刚才铁蛋说的,这是南边那块早熟的田里打下来的,拢共就收了那么一点。

  他想这诗里写的打稻,或许打的就是这种稻子。

  这诗不是凭空来的,是从这田里、这米里、这日子里长出来的。正如那稻子是从土里长出来的一样。

  没有这种经历,如何能做出这般极接地气,却又极具想象力,文学造诣之诗?

  他把那四句诗和今天的稻香、酒香、肉香,一起记进了心里。

  李承乾坐在他旁边,把弟弟从放下筷子到闭嘴不言的全过程看得清清楚楚。

  他没有说话,端起茶碗喝了一口,嘴角微微弯了一下。因为他知道,青雀今天这一趟,有此觉悟,便不算白来。

  城阳蹲在鹅栏边,没有听到诗,但就算听到了也不在意。

  因为她正在和铁蛋争哪只鹅下的蛋更大,两人一人举着一枚鹅蛋,对着夕阳比大小,争得面红耳赤。

  铁蛋说她那只不够圆,城阳说他那只颜色不够白,两人谁也不让谁。

  李治坐在石凳上,安安静静地喝茶。诗他听到了,但他没有说话。

  他只是把茶碗放下,又端起来,又放下,目光在王知还身上停了一瞬,然后移开了。

  那一瞬很短,短到没人注意到。

  兕子趴在长乐腿上,已经睡着了。

  拨浪鼓从她手里滑落,滚到石桌底下,被阿黄叼走了。

  不过不用多说,等兕子醒了之后,阿黄又会老老实实叼过来。

  她睡得香甜,小嘴微微张着,嘴角还挂着一丝油光,呼吸间带着一股淡淡的肉香。

  王知还的诗,她一个字都没听到。但她梦里,大概有红烧肉的香味。

  幼儿不知少年愁。

  …………

  许多年后,当李泰主持编纂《文思博要》时,有人问他当世最好的田园诗是哪一首。

  他想了很久,说了一首《四时田园杂兴》。

  这日的事,后来被程咬金在酒后翻来覆去地讲。

  他每回讲的重点都不一样,有时候说那稻子一亩收了四百二十斤,有时候说那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有时候说那松醪酒醇得能当饭吃。

  但是每回讲到最后,他总会加一句:“那小子念了一首诗,老房听完就说了两个字——好诗。

  我跟老房认识二十多年,没见他用两个字夸过人。”

  听的人就问:“什么诗?”

  程咬金挠挠头,想了半天:“什么……新场镜面,半夜打稻。哎,老夫记不住,你问老房去。”

  但房玄龄从来不跟人讲这件事。他只是在自己的《国朝政要》里,在司农一卷的开篇,工工整整地写下了一行字:“贞观九年秋,京畿试种新稻,亩收谷四百二十斤。是日,田家作歌,声闻于野。”

  没有人知道,“田家作歌,声闻于野”这八个字,写的是一个少年在丰收的午后,随口念出的四句诗。

  …………

  下午,众人又下了田。

  到申时三刻,最后一捆稻子被扛上了田埂。

  那捆稻子沉甸甸的,扛在佃户肩上,把他的脊背压得弯了下去。

  这时老张头抹了把汗,走到王知还面前:“庄主,都割完了。”

  他说话的声音有些喘,但脸上是笑着的,这种笑,比之向日葵更具希望。

  王知还点了点头,看向赵有田和王老梗:“二位,可以开始了。”

  赵有田深吸一口气,和王老梗对视一眼,两人蹲在稻捆堆旁边,开始脱粒、过秤。

  他们的动作小心翼翼的,像是在摆弄什么易碎的珍宝。

  院子里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围了过来,连兕子都醒了,乖乖站在长乐身边,睁大眼睛看着,小脸上还带着刚睡醒的红印子。

  程咬金从石凳上站起来,走到田埂边,双手抱胸。

  他脸上那种酒后的酡红退了大半,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少有之郑重。

第121章 超过三石

  房玄龄放下茶碗,走到赵有田身后,一言不发。他的影子罩在赵有田的本子上,一动不动。

  李世民也走了过来,站在房玄龄旁边,目光落在那杆秤上。秤杆微微晃动,每一下晃动都牵动着所有人的目光。

  赵有田的手在发抖。他种了一辈子地,在司农寺干了二十年,经手过无数田册、无数产量报告。

  但从来没有一次,是他亲手割、亲手脱粒、亲手过秤。

  但也从来没有一次想自己割、自己脱粒、自己亲手过秤。

  第一捆,脱粒后称重——五斤三两。

  第二捆,五斤半。

  第三捆,五斤四两。

  他按照王知还教的法子,选了一分地的稻捆,全部脱粒、去杂、称重。

  然后把数字记在本子上,反复算了三遍。每算一遍,他的呼吸就重一分。

  房玄龄站在他身后,目光落在那张纸上。那张纸上密密麻麻写着数字,墨迹未干,在夕阳下泛着湿润的光。

  “房相……”赵有田站起来,声音沙哑,像是在沙漠里走了很久的人,“算出来了。”

  “多少?”

  赵有田咽了口唾沫,声音发颤:“一分地……净谷四十五斤。”

  院子里静了一瞬。那寂静像是有什么东西压在所有人的胸口上,让人喘不过气。

  一分地四十五斤,一亩十份地,就是四百五十斤。

  大唐的一斤,合后世六百多克。四百五十斤,折合后世约五百多斤。

  房玄龄没有说话。他蹲下来,抓起一把刚脱粒的稻谷,放在掌心里。

  谷粒饱满,金黄,沉甸甸的。他掌心的纹路被谷粒填满了,那重量压在手心里,踏实得让人想哭。

  他的手在微微发抖。那是一种他控制不住的颤抖,从指尖一直传到手腕。

  他太知道这一刻将代表的是什么,他的双眼慢慢的变得湿润。

  或许,是想起了,那些和他同样留着华夏血脉的同胞,没能等到今日。

  程咬金瞪大了眼睛,一把抢过赵有田手里的本子,自己又算了一遍。

  他的手指粗得像萝卜,但拨算盘的动作又快又准,噼里啪啦的,珠子在他手底下飞转。

  “四百五十斤。”他抬起头,声音大得把枣树上的麻雀都惊飞了,扑棱棱地冲向天空,“关中上等粟米田,一亩一百四十四斤。这是三倍!超过三倍的粮!”

  李世民从房玄龄手里接过那把稻谷,低头看着掌心里金灿灿的谷粒,沉默了很久。

  他的拇指轻轻摩挲着那些谷粒,像是要把它们的触感刻进记忆里。

  李承乾站在他身后,喉咙滚了一下。

  他是太子,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更多的丁口能吃饱饭,意味着边军的粮草能多撑三个月,意味着大唐的根基又厚了一分。

  李青蹲在田埂上,手里还捏着那枝稻穗,嘴里念叨着:“一百一十八粒……一分地四十五斤……一亩四百五十斤……”

  他忽然站起来,转身看向王知还,眼睛里全是光:“王庄主,你这稻种,能不能——”

  “青雀。”李承乾轻轻叫了他一声。

  李青闭上嘴,但眼睛还是亮着的。那光压都压不住。

  房玄龄站起来,转向王知还。

  他的声音沙哑,但每一个字都咬得很重,像是在石板上刻字:“王庄主,这个数字,老夫要带回长安。

  这稻种的推广,老夫会亲自盯着。你……你立了大功。”

  王知还拱了拱手:“房相言重了。草民不过种了几亩地,算不得什么功劳。”

  他说这话时,语气还是那样平淡,仿佛任何事都激不起他一丝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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