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小,但也知道程处亮这番话的意思无非是显摆呗。谁信?
虽说他对于程处亮有点鄙视,但是他也想成为这样的人。
房遗爱在旁边听见了,策马凑过来。他骑术好,身子随着马背起伏,手里缰绳松松地挽着,还有闲心探过身来挤兑人。
“处亮,听说你前几日请人去平康坊喝酒了?”
他笑得很贼,粗犷的脸上挤出一个促狭的表情,“一出手就是两坛松醪,外加一桌上等席面。花了多少?”
程处亮脸上的得意僵了一瞬,随即若无其事地咳了一声,目光往别处飘。“没多少,朋友间往来嘛。做生意,人脉比银子值钱。”
“没多少是多少?”尉迟宝环紧追不舍,身子往前探,差点从马背上滑下去。
“十几贯吧。”程处亮轻描淡写,好似对于此等花钱之行为,早已习以为常。
“十几贯!”尉迟宝环的声音拔高了半调,惊得路旁树上的麻雀扑棱棱飞了一片,“我爹一个月的俸禄才多少!你一顿酒就吃了我爹小半个月的俸禄?”
房遗爱哈哈大笑,笑得马都跟着颠了两下。他伸手拍大腿,缰绳都晃松了,马也跟着晃了晃脑袋。
“处亮,你还好意思说。上回你在东市酒楼请客,崔家老三也在。
他听说那酒是你从蓝田弄来的,当场就要找你买,你说什么来着——‘这酒不卖,留着送人的’。
崔老三的脸绿了三天!他可是清河崔氏的嫡系,从小到大,还没人敢这么驳他的面子。你就不怕他找你娘告状,你娘回家揍你?”
尉迟宝环也跟着笑起来,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一只手捂着肚子,一只手拽着马鬃。
“何止崔老三!长孙家的管事也去找过他,加价三成要订二十坛,他眼皮都没抬——‘不卖,排队去’。
那管事回去怎么交差的,我可不知道。我只知道长孙家从那以后,再也没派人来买过酒。”
程处亮被他们笑得有些挂不住,耳朵根子泛了红。但他也知道这帮子兄弟对自己是羡慕,倒也没有恶意。
当然若是从前,他早就跳起来跟人对呛了。
但现在不一样——他兜里有银子,心里有底气,被人笑两句也不觉得是丢脸。
他嘴上却不饶人:“你们懂什么。那酒的规矩是侯爷定的,每月就那么多,加价也不破例。
我要是破例卖给崔家,往后怎么跟别家交代?规矩一破,生意就做不长了。”
他说这话时,语气里带着一丝难得的认真。
房遗爱收起笑,难得地点了点头。他回头看了哥哥一眼——房遗直骑在后面,没有参与他们的笑闹,但房遗爱知道哥哥在听。
“这倒也是。程伯父跟我们爹说起过,说你如今做事有章法了,不再是那个满街溜达的纨绔了。”
他顿了顿,又嘿嘿地笑起来,那点正经瞬间烟消云散,“不过你逛平康坊的时候,还是那个纨绔。”
尉迟宝环立刻接上,眼睛亮晶晶的:“处亮哥,你逛平康坊,都干些什么呀?就是喝酒听曲?”
程处亮咳了两声,含糊道:“就是喝酒听曲,还能干什么。你们这群人,脑子里整天装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那你脸红什么?”房遗爱不依不饶,策马又凑近了些。
“日头晒的!”
尉迟宝环眼珠一转,忽然咧嘴笑了。他年纪最小,鬼主意却最多。
“处亮哥,你这一身新衣裳,又是请客喝酒,又是逛平康坊的,兄弟们可都看在眼里了。今日回家之后,是该你请客了吧?”
房遗爱立刻会意,马鞭往程处亮那边一指,嗓门大得路边的麻雀又惊飞了一群。
“对对对!你赚了那么多,不请兄弟们吃一顿,说得过去吗?松醪管够,席面要上等的!平康坊的席面!”
尉迟宝环跟着起哄:“程二哥,你就别小气了!你那一身行头都够我吃半年的了!”
连一直闷声不响的尉迟宝琪都开了口。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像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请客。”
尉迟宝琳骑在前面,没有回头,但他的马放缓了半步,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程处默也回头看了一眼,没说话,但那眼神分明在说——你自己看着办。
程处亮被一群人围着,进退两难。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那身新衣裳——靛蓝锦袍在日光下泛着暗纹,是他特意挑了最好的料子做的。
又抬头看了看房遗爱那张笑得贼兮兮的脸,再看看尉迟宝环那双亮晶晶的、充满期待的眼睛。
他咬了咬牙。
“行行行!请就请!今天分了钱,晚上东市酒楼,松醪管够!”
“痛快!”房遗爱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拍得他身子一歪,差点从马上栽下去,“这才是程二哥!我就说你不会小气!”
尉迟宝环高兴得在马背上直晃悠,小马被他晃得也晃起来,他又差点摔下去,被尉迟宝琪一把拽住后领子拎了回来。
这个动作兄弟俩已经配合得行云流水了。
一队人哄笑着,继续往蓝田方向去了。马蹄声杂沓,笑声在晨雾里传出去很远。
辰时,一队人马到了农庄。
院门敞着,阿黄趴在门槛上晒太阳,肚皮贴着地,四条腿摊开,像一块黄乎乎的毛毯。
听见马蹄声,它竖起耳朵,看见是熟人,又趴下了,尾巴在地上扫了两下,算是打过招呼。
灰灰蹲在枣树上,居高临下地看着这群闹哄哄的人,慢悠悠地舔了舔爪子。
它见惯了——每隔几天就来一群人,每次都闹哄哄的,吵得它午觉都睡不好。
王知还正蹲在暖房里看西红柿苗。
菠菜和蒜苗又长高了一截,菠菜的叶子已经展开两片真叶了,嫩绿嫩绿的,在暖房的热气里微微颤着。
西红柿苗已经长的飞快,茎秆粗壮,叶片肥厚,再过些日子就该搭架子了。
他听见外面的动静,站起来,拍了拍膝上的土,走出暖房。日光晃了一下眼睛,他微微眯了眯眼。
程处默已经下马,正从马背上卸下一只鼓鼓囊囊的布包。
布包是厚麻布缝的,系口用细麻绳扎得紧紧的,勒出了银锭的棱角。
程处亮跟在后头,手里也拎着一只,比程处默的小一些,但也沉甸甸的。
房遗直、房遗爱、尉迟家三兄弟陆续进了院子,各自拴马。
阿黄从门槛上爬起来,挨个嗅了一遍他们的靴子,确认都是来过的人,摇了摇尾巴,又趴回去了。
“王兄!”程处默把布包放在石桌上,拍了拍上面的灰,“这两个月的酒账,都在这儿了。”
他解开系绳,一锭锭银子、一串串铜钱露了出来。银子是官铸的,上面有“贞观”字样,在日光下泛着白亮亮的光。
铜钱是开元通宝,外圆内方,一串一串码得整整齐齐,用麻绳扎着。银子沉甸甸地压在桌上,把石桌都压得微微晃了一下。
房遗爱站在旁边,看着那堆银钱,眼睛都直了。他下意识地往前走了半步,又停住了。“这……这是多少钱?”
“五百贯。”程处亮替他回答了,语气里带着一丝掩不住的得意。说这话的时候,他的下巴微微扬起,好像这是他自己的功劳一样。
“五百贯!”房遗爱的声音又拔高了,震得枣树上的灰灰不满地甩了一下尾巴,“就两个月?”
尉迟宝环也凑过来,盯着那堆银钱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转头看程处亮,眼神里五分羡慕五分好奇。
“处亮哥,你每回送货,侯爷给你多少辛苦费?”
程处亮咳了一声,目光飘开了。“不多不多,够做几身衣裳。”
“够做几身衣裳?你这一身就得好几贯了吧?”
程处亮也没说谎,虽然给的不是铜钱,但给的是更好的茶叶,这东西不愁卖。
他没再多想也不再回答了,假装去整理马鞍。但对于兄弟们的言语,他还是很受用的。
他也很是庆幸,那次老哥把他拽过来认识了侯爷。没有侯爷,哪有他今日之风光?
他在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今后这边还是要常来。
程处默从怀里取出那本簿子。簿子是牛皮纸封面的,边角已经磨毛了,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他翻开,递给王知还。
“王兄,账都在上面。松醪四十坛,每坛十贯,四百贯。云门春预定十五坛,每坛五十贯,总价七百五十贯,定金三成二百二十五贯。
扣除程家抽成,总计五百贯。你过目。”
第153章 茶叶专卖权
王知还接过簿子,没有翻。
这倒也不单单只是因为兄弟情深,他很相信。当然,这是其一。
其二是,他相信他们不敢。毕竟下蛋的母鸡和直接吃鸡,一般人还是能分得清利与弊。
作为一个高门大户的接班人,不管是眼光还是培养,都远远超出常人。
更何况,史书上面记载得清清楚楚,今后程处默稳稳当当接住了他父亲给的爵位。
他看了程处默一眼——这人从前是个纨绔,在长安城里横行霸道,如今能坐在灯下一笔一笔地记账,能把一本账簿做得条理分明,分文不差。
他又看了看程处亮——这小子从前是个毛头小子,跟在他哥屁股后头瞎混,如今也能攒下一身新衣裳、被人追着叫“处亮哥”了,升到了哥字辈。
“账就不用对了。”王知还把簿子放回桌上,“我信你。”
程处默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他没说话,但那笑容里的东西比说话都多。
王知还转头喊了一声:“李忠。”
李忠从账房里走出来。他今天穿了一身青布袍子,袖子卷到手腕,露出两截精瘦的小臂。
手里拿着一个簿子和一支笔,走到石桌前,先看了看那堆银钱,然后弯腰,一锭一锭、一串一串地清点。
他的手指修长,点钱的动作极快,但每点一锭就在簿子上记一笔,银子的成色、铜钱的串数,记得清清楚楚。
点完了,才直起腰来。
“入库吧。记清楚。”
李忠应了一声,抱起银钱往账房走。他的步子不疾不徐,但很稳,每走一步都踩得实实的。
房遗爱和尉迟宝环站在旁边看着,眼睛随着那些银子移动,脖子从左转到右,又从右转到左。
“五百贯……”尉迟宝环小声嘟囔,掰着手指头算,“我爹的俸禄,一年都不到这个数。程二哥两个月就赚了五百贯……”
尉迟宝琳站在一旁,面色如常,但他的目光在那堆银子上停了一瞬,很快移开了。
他是长子,家里的事他知道一些——尉迟恭虽然贵为鄂国公,但治家极严,儿女们的吃穿用度都有定例,不许奢侈。
他穿的还是去年的袍子,袖口已经磨得有些发白了。
看着程处亮那一身新衣裳,他说不上羡慕——尉迟家的儿子不羡慕别人的衣裳。但也说不上无动于衷。
他只是想,要是弟弟们也能挣些体己钱,倒也不错。尤其是宝环,这小子馋,有了钱,至少不用眼巴巴地看着程处亮请客。
银子铜钱一箱一箱搬进了账房,房遗爱和尉迟宝环的目光才终于从账房门口收回来。
王知还示意李忠上茶。李忠从柜子里取出一个陶罐,罐口用油纸封得严严实实。
揭开油纸的瞬间,一股清幽的兰花香从罐口漫了出来——
不是煮茶时那种被姜桂压过的沉闷,是干净的、带着山野气息的清香,像清晨的露水落在兰草上,风一吹就散开了。
尉迟宝环第一个凑过来,鼻子使劲吸了两下,眼睛亮了。
“就是这个味!上回喝的就是这个!我在家想了好久,跟我爹说蓝田的茶比家里的好喝,我爹还不信。”
李忠用竹夹从陶罐里夹出茶叶,放入几只白瓷茶碗,提起铜壶注入热水。
水是刚从井里打上来的,烧到蟹眼刚冒,不滚不凉。
茶叶在热水中慢慢舒展开来,一片一片地沉到碗底,茶汤从无色渐渐变成淡淡的琥珀色,清澈透亮。
程处亮端起来喝了一口,咂了咂嘴。“比上回的口感更好。上回的有点涩,这回的不涩了,喝完之后嗓子眼儿有一丝丝甜。”
他是喝惯了酒的人,舌头比不上一般人灵,品茶却品不出太多细微之处。
但他知道什么好喝——喝完了嘴里不发干,嗓子眼有回甘,就是好茶。
房遗直端着茶碗,没有急着喝。他是房玄龄的儿子,从小跟着父亲喝茶,舌头被养刁了。
他先看汤色——琥珀色,清亮透彻,没有浑浊,没有杂质。
再闻香气——兰花香,但不浓烈,是那种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你不仔细闻就错过了。
最后才抿了一口,在嘴里含了一息,让茶汤漫过舌面,漫过舌根,然后慢慢咽下去。
他放下茶碗,点了点头。他没有说“好茶”,但他的表情已经说了一切。
尉迟宝环一口灌了大半碗,抹了抹嘴,忽然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凑过来。
“你们知道吗?我听我爹说,陛下喝了这茶之后,把御茶坊的贡茶赐给弘文馆的学士了。说是喝了这个,再喝那个,咽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