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得功擦了擦眼角的泪水。
“刚才五爷给我喂药,我一下就想到了她,在白日的时候我以为我要死了,那时候我其实都已经准备放弃了……”
周遇吉和孙应元安静的听着,谁也没笑。
那个时候若不是身边有人,怕是早就放弃了。
“我来这里其实就想出人头地,大同总兵只会守,被鞑子欺负了也说没事,三个月前我娘来信了,我已经十六个月没发饷银了!”
黄得功忍不住啜泣了起来。
“我骗她,我说我过的还好,我问兄弟们借钱,找了一百多个兄弟,我才凑足了二两银子,他们也没钱……”
黄得功越说声音越小。
“所以,我想来搏一搏,死了就死了,我若没死,我就能还钱了,我也能给母亲留下一笔钱了……”
“你怎么知道这边有钱?”
“听总兵的家丁说,皇帝派人给余令这边送来几十万的银子,他们羡慕,他们也嫉妒,所以啊,他们都希望这边输……”
轻微的呼噜声响起,黄得功睡着了。
永谢布的大军来了,他们在十里之外开始扎营。
一捆捆的“哈那”和“乌尼”从车架上卸了下来,一顶顶帐篷随之立了起来。
和归化城的顺义王不同。
永谢布部的他们一直过着游牧的生活,他们最远能跑到东边到辽东建昌县北境一带,西能到前河套。
说他们没不动产稍显笼统,其实他们有的。
哈那为骨架的帐篷其实就是他们的屋子。
哈那越多,圈起来的地方也就越大,帐篷也就越大,也就越豪华。
不要小看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
根据地位的不同,帐篷大小也就不一,越大的帐篷也就越豪华。
济农居住用于支撑帐篷的哈那还是红柳木做的。
那一顶顶的帐篷,就是一张张缝制好的牛羊皮!
草原的头人和首领也会享受。
为了区分身份的高低,他们的帐篷分两层,下面的一层他们会奢侈的用羊毛做的毡毯。
最外面的一层才是牛羊皮,还是特意搭配的牛羊皮。
这一套下来可都是钱,也非常值钱。
再加上他们有把财产戴在身上的习惯,弄死一个头人或首领你就发达了。
他们的家产在身上,他们抢来的财产也在身上。
他们一来,原本生机勃勃一天一个样的草地立刻就没了绿意。
战马牛羊最喜欢春日里鲜嫩的绿草了,它们走过,草地就黑了。
永谢布济农站在山巅,望着远处的归化城。
望着那规整的田地,成片的草地,他深深吸了口气。
拿下归化城,再去脱脱城请回八白室,自此以后他就不是济农。
他这漠南草原的大汗!
“派信使告诉余令,要么开城跪降,要么被战马踏成肉泥,他只有一夜的考虑时间!”
“是!”
信使来了,余令看了一眼,见是汉人,面无表情的离开!
“春哥,你去!”
“是!”
春哥知道这使者要死了,在见这信使之前他去了草堆子,出来的时候春哥嘴里衔一根草杆!
信使惊恐的望着自己耳朵,惊恐道:
“不斩来使的,不斩来使的.....”
春哥笑了笑:“是啊,我没斩你啊!”
说罢,挥刀横拍,草杆像钉子一样钻进了使者的小腹内。
“回去不要喝水,喝的越多,你死的越快,快去吧.....”
没有耳朵的使者捧着自己耳朵尖叫着离开。
他知道自己要死了,可他明明还活着,他惊恐的看着自己的肚子,摇摇晃晃的跑了起来。
见左光斗在看着自己,余令咧嘴笑了笑:
“左大人,你也想当信使么?”
“余令,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是规矩!”
“我知道,可你觉得这个时候规矩还有用么?”
余令再次嗤笑,毫不客气的道:
“依《大明律》:在朝官员结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家属为奴,财产入官,左大人,我背的熟不熟?”
“又或是你们“若非同道,即是敌忾”的党派规矩才是规矩,我不加入你们即被视为你们的敌人?”
左光斗拂袖而去。
余令冲着离开的左光斗笑道:“左大人,小子有一言,你可愿意听!”
“讲!”
“左大人,道德不仅仅是约束别人的,也是约束自己的,规矩也是如此,这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受教!”
“左光斗听令!”
左光斗咬了咬牙,转身走到余令面前拱手道:“左光斗听令!”
“立刻安排人手,准备烧火做饭!”
“得令!”
第16 章 攻城的准备
使者在回去之后没多久就死了。
其实他不用那么快死的,他只是害怕。
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他把插到肚子里的那根草杆给拔了出来。
伤口很快就止住了,可他的肚子却在慢慢的变大。
他觉得嘴巴很干,也很渴,开始不停地喝水,喝得越多,他的肚子也就越大。
用药膏封堵的伤口开始外翻,很像樱桃小口。
永谢布济农平静的看着他离去。
天亮的时候,乌泱泱的永谢布联军就冲到归化城地下。
太阳还没升起,寒气依旧逼人,扑来的人和战马浑身冒着热气,像是才出笼的热包子。
归化城很安静,没有预想的惊恐和慌乱。
“令哥,他们的队伍很杂,你给我八百,一轮冲锋我就能干掉中军的那杆大旗,我可以立军令状。”
余令望着请战的曹变蛟,忍不住道:
“八百人给你了,你赢了,能回来的有几个呢,记住了,这一次我们依旧求胜,但我们不需要这么一种胜法!”
“令哥的意思是?”
“我要让这座城成为血肉磨坊,我要生生的磨死他们,我要把这一战刻到所有人的骨子里,彻底站稳脚跟!”
“如果他们要跑怎么办?”
余令看了曹变蛟一眼,笑道:
“那时候你就圆梦了,我给你八百人,我听你指挥,我们去斩将夺旗!”
曹变蛟笑了,他觉得这个也不错。
刘廷元听着余令的话,他越发的觉得余令这个人狠辣的不像一个读书人。
余令这哪里是守城,他这是最疯狂的进攻。
中原百姓有入土为安的习俗,草原也有。
在战场上,蒙古各部若有人战死沙场,他们的同伴会想尽办法将其遗体夺回。
这是成吉思汗在《大札撒》中规定的。
当然,这也不仅仅是出于传统和律法,还有着实际的利益。
根据《大札撒》的规定。
救回同伴或带回同伴的遗体者,便可获得其全部财产,包括他的牲畜,甚至是女人。
奴隶若是能带回尸体,立刻获得自由。
因此,在大战开始的时候会觉得他们的人数格外的多,战马格外的多。
因为有钱的人会准备好多匹马,专门来驮运受伤的人和战死的兄弟。(非杜撰)
刘廷元觉得余令一定知道这些。
所以,余令会在城门处安排了重兵,火药,火油,他要利用他们的这个习俗和习惯,让更多的人往里冲。
如此,余令就能以逸待劳来杀更多的人。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
蒙古各部收敛部族兄弟残骸是好习俗,可这中间夹杂着太多的利益,只要有利益……
余令的计策就成功了一半。
剩下的一半就看老天站在哪边了,只要余令等人能守住,那这一战就是专门设计好的血肉磨坊!
若失败,所有人都死!
直到现在刘廷元才知道余令在昨晚为什么给自己一根削尖筷子了。
这怕是为失败考虑的,自杀,免得受辱!
怎么死余令都教了。
尖锐的那一端对着胸口位置,另一端抵在墙上,咬牙闭眼往前一撞,也就那么一瞬间的功夫就能达成。
钱谦益更惨,他根本没有筷子。
余令当着所有人的面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钱谦益怕疼,怕下不了手。
余令说一旦守不住,他先杀钱谦益!
最后和钱谦益死在一起,也算留下一段佳话!
把这一切想通了,刘廷元已经是一身冷汗。
余令太狠了,对自己狠,对其他人狠,每一步都是在拼命!
见刘廷元紧紧的拽着筷子,余令笑道:
“害怕么?”
“有点!”
“看看人郭御史,把圣贤书读的好,也用的好,自此以后书里不光有颜如玉,有黄金屋,也有……”
刘廷元望着肥胖的郭巩,以至于没听见余令最后说什么。
“你为什么如此拼命,去武胜卫其实是最好的选择,背靠榆林卫,徐徐图之,最多五年就能成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