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大明 第453章

  火铳又响起,整齐且密集……

  举着刀冲来的那群人顿了一下,疑惑的看了看胸口,刚才好像被什么扎了一下。

  不对,不是一下……

  是同时被扎好多下。

  犹豫一下,他们举着刀继续冲,跑着跑着就觉得不对劲了。

  他们不懂自己为什么会流那么多的汗。

  身子越来越粘!

  这个念头还没落下,剧痛开始袭来,不是一处痛,是好多地方疼。

  自己身边的兄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满脸鲜血,脸上好些个小洞洞。

  战场没有犹豫的时间。

  余令这次来就是来杀人的,就是来捏软柿子试验火器和打法的。

  火器第一轮打完,身后的长枪兵开始进攻。

  “平举~刺!”

  他的吼声刚落罢,盾牌就是猛地一抖,他没料到夜色里被自己袭击的这个部族还有听声辨位的弓射高手。

  “收,平举,再刺……”

  “阳哥,右侧有弓手,约莫五十步......”

  举着大盾的队长的嘶吼声入耳,身后的长矛机械的执行命令。

  哪怕夜色朦胧,哪怕看不清敌人的脸……

  这半年以来的不断训练,在这一刻见血了。

  长矛上缠绕着一圈又一圈的麻布,鲜血顺着杆子往下滑,然后被麻布吸收,有效的防止包浆的把手湿滑。

  “刺!”

  着火的帐篷越来越多,天都被照亮了。

  众人借着火光也慢慢看清楚了周围的一切。

  余令淡定的收起长枪,望着还想爬起来对自己出手的他又来一下。

  这一次出行,余令用的是老爹的武器,有点沉,有些不习惯。

  “大队长听令,三小队为一组,组成梅花阵绞杀,可以动用震天雷,记住可以动用震天雷,杀……”

  随着队形的变化,半柱香不到,这个两千多人的营地被杀穿。

  王辅臣吆喝了一声,全军在变阵,后军变前军回头又杀了回来。

  余令觉得这个方式有点像犁地。

  速把亥部的首领浑身发抖。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打法,也从未见过这样的人。

  他都不知道这群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个照面就把营地杀穿。

  “变阵,五人一队,小队变小梅花阵!”

  这个阵形一出,队伍里传来如释重负的发泄般的大吼声。

  好多人是第一次上战场,要说不紧张,不害怕……

  那绝对不可能!

  如今好了,小梅花阵一出那就是小队作战。

  按照训练的方式,这个时候就是收尾阶段,可以以小队为单位杀人了。

  余令松了口气。

  一直用来杀猪的大学士在这一刻展现了恐怖的威力。

  燧发的点火方式,快捷的装填弹,漫射的铁珠,小队的协同……

  哪怕射程不及鸟铳的一半,它此刻已经证明了自己。

  最令余令意外的是烟花。

  这玩意烧帐篷真好用,不光能点燃帐篷,还能点燃敌人的长头发,好看,还好玩……

  甚至连敌人身上披着的羊皮衣都能点燃。

  一转眼又过了半炷香.....

  速把亥部的首领被人提到了余令身前。

  望着又老又瘦的首领,望着他那愤恨的目光,余令弯腰摘下他头上的宝石。

  “汉狗,长生天在看着你呢!”

  余令咧嘴笑了笑,温柔道:“对,它在看着我,也在庇佑着我,所以,我赢了!”

  见他又要开骂,小肥照着他的嘴巴就是轻轻地一锤。

  余令直起了腰,将把玩了片刻的宝石塞到了怀里后淡淡道:

  “这个军功我不要,你们几个大队长石头剪刀布!”

  赵不器、修允恪等人对视了一眼,几个大队长开始围成一个圈,数个呼吸之后谢大牙抬起了头。

  那一对突出的大门牙闪烁着得意的光。

  王辅臣懊恼的搓了搓手,没想到这些年没赌了手气会这么差,竟然让谢大牙得了头功。

  算了,让给他吧。

  谢大牙混身冒着喜气,摘下腰刀,直接捅进了这个首领的心脏。

  “清点伤患!”

  “无!”

  “无!”

  “无!”

  “我这里有一个!”

  余令眉头一皱,忍不住道:“怎么回事?”

  “自己紧张摔了一跤,脑袋磕在了用来拴马钉的桩子上了,脑袋磕流血了,人没事……”

  “小组为单位,放平车轮,清点战获!”

  “是!”

  太阳缓缓升起,在长城上洒下一抹金光,朝阳的光落在了远处的河流上,波光的水面红了一大片。

  钱谦益站在高高的城墙上望着远方,肖五举着旗站在他身后。

  “肖五,今天是第几天了?”

  肖五一愣,他觉得这个问题奇怪极了,自己哪里记得住日子。

  “你是文宗,你问我啊?”

  钱谦益闻言猛的深吸一口气,咬着牙道:“我问的是守心离开的第几天!”

  “哦,原来文宗也会忘日子,听好了,今日是第三天!”

  钱谦益又吸了口气,他忍不住的在想长安到底有多穷,这样的人都能上战场,还他娘的混了一个扛大旗的活。

  “今日若是不回,他们的粮草就断了,三日的口粮,马儿可吃草,人咋办啊!”

  太阳越升越高,钱谦益也越来越急躁。

  就在晌午的时候,城墙上响起了嚎叫,远处有战马在往这边奔袭,钱谦益认真的看着,待看到余令的那张脸.....

  钱谦益笑了。

  望着余令身后那庞大的马群,钱谦益突然觉得余令这样的人就该活在战场。

  他觉得,努尔哈赤的对手来了!

  “别看了,我给你带了礼物......”

第7 章 我们是穷人家的孩子

  余令带着战获回来了。

  六百多匹马,六百多匹的马背上还驮着六百多头死羊。

  如果不是害怕被人堵在草原回不来,余令甚至想把他们的羊群赶回来。

  这个想法很诱人,也很危险。

  进入城里之后余令开始算账,通过各小队长统计上来的火药用度,余令吸了口气,打仗太烧钱了。

  二百两银子不见了......

  余令现在就在想这些马能卖多少钱。

  如果战马卖不上钱,余令决定下次如果再做这个活的时候就仔细点,把尸体聚在一起后慢慢的挑拣。

  这一次做的有点粗鲁。

  钱谦益围着战马转了一圈后脸色有些不自然。

  马背上驮着被敲死的羊,在羊的上面还盖着一层又一层的羊皮衣。

  望着那脏兮兮都要包浆的衣裳。

  钱谦益脑海里已经自动生成了一幅画。

  在草原的某个地方,一个部族被余令所灭,余令把所有人聚在一起,把那些人的衣裳全部扒了下来。

  钱谦益其实只猜对了一半。

  在草原,能穿一张上等羊皮衣衫的那都是青壮,其余的人是不可能穿这么好的羊皮的。

  就跟在大明一样......

  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上麦子面馒头的。

  大明百姓以为草原人顿顿吃羊肉,草原人以为大明人顿顿吃麦子面。

  青壮身上的好皮衣余令的确全部扒了下来,这一点钱谦益猜得一点没错。

  他唯一没猜对的就是余令还做了别的。

  余令把砍下了所有人的脑袋,摆了一个小山。

  人数太小,算不得京观。

  可夸功的行为又不能不做,这年头做事要么不做,要么做就直接做绝。

  谈不上残忍不残忍,余令想的很明白。

  如果自己输了……

  他们也会毫不客气的拿走余令身上的盔甲。

  从他们背信弃义坑死马林将军的那一刻起,这件事已经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了。

  他们做的这事比余令更过分。

  所以,礼尚往来就更好。

  “凉凉君,知道你不喜欢俗物,这一颗宝石你别嫌弃,这是从首领头上摘下来的,你拿着,当个镇纸也挺不错的!”

  钱谦益接过去了。

  他这一生已经不缺钱了,但这种东西他知道他得拿。

  余令的心意不能辜负,这也是将士们的心意,这也是军里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会有人说你擅起边关之祸!”

  余令毫不在意,一边卸甲一边看着钱谦益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