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大明 第443章

  “余大人,接万岁爷口谕吧!”

  余令赶紧放下饭碗,恭敬道:“臣接旨!”

  “杀,给朕狠狠的杀,来京城,朕把朕的私军御马监四卫给你一卫,诸事可一言决之~~”

  “遵旨!”

  许大监脸上的庄严之色没了,腰又弯了,他从怀里掏出一物事,笑道:

  “余大人,这是兵符!”

第98章 长安伸了个懒腰

  朱大嘴起了个大早。

  认认真真的洗把脸之后他爬到房梁上,从上面掏出一堆东西。

  一副披甲,一根矛尖,一面圆盾,圆盾下别着腰刀。

  这些东西都是他在保安队的时候令哥给准备的。

  轻了轻吹了口气,盾牌上的灰尘簌簌的往下落,盾牌完好,他松了口气。

  他的这个盾是藤盾,是从南山里面采出来的老藤编制而成。

  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好的东西,但自己很喜欢。

  走到院子里,把盾牌在石头上敲了敲,更多的灰开始往下落,望着中心部分外突,边缘高耸的滕盾一根藤子都没断……

  朱大嘴又笑了笑。

  令哥开始招兵了,辽东在打仗,建奴入侵大明,在蚕食大明的国土。

  虽然说和长安八竿子打不着。

  朱大嘴觉得自己得上,自己是朱家人。

  虽然这个姓氏并未给自己带来什么让人羡慕的荣耀,但自己最起码有一个让人羡慕的老祖宗。

  哪怕自己和老祖宗的血脉稀薄的让人可笑……

  可朱大嘴觉得,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自己还是去拿回来的好。

  就如朱县令一样,就算战死了,那也是朱家的汉子。

  哪怕去了下面,自己的腰杆也是直着的。

  打来了水,搬来了磨刀石,抬起头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婆娘正抱着娃站在门口冷冷的看着自己。

  “非要去么!”

  “要去的!”

  “我娘俩你就不管了?”

  朱大嘴不敢说话了,他不是惧内,而是害怕去做这个选择。

  自己的媳妇,自己的孩子,哪能说不管就不管!

  “我......”

  “来,把你的娃好好地抱着!”

  孩子入怀,朱大嘴更是手足无措,朱大嘴媳妇没好气的把自己的男人推开,自己坐在了石头上拿起了刀。

  “多抱会儿孩子,我来帮你磨刀!”

  语气轻柔如风,朱大嘴咧着嘴笑了起来。

  撅着嘴狠狠的在孩子的脸蛋上亲了一下,孩子咯咯的笑了起来,磨刀声也响了起来。

  “这一次回来,我哪里都不去了!”

  和朱大嘴家不同,王不二的家就没有这么些多愁善感。

  他的媳妇肉肉觉得自己男人作为亲卫就该随着知府大人走。

  因为自己的男人是鹰,鹰应该在天上飞,马厩里是养不出宝马的。

  宝马就该属于草原。

  如今的王不二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会议昨日已经开过了,统领三千人队伍骨架已经形成。

  他是骨架的一员。

  这一次,他要负责一百人。

  他要把他知道的一切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给手底下的人教会。

  在这一百人里组织起属于自己的骨架。

  做到令行禁止,明军令,行军法。

  剩下的如果来得及就多练,如果来不及就在路上练。

  先前余令怎么教王不二的,王不二就怎么教自己手底下的人。

  和王不二的淡然相比,王辅臣是最紧张的一个。

  他头一次带人就带这么多人。

  整整一千人,自己跟一千人的命绑在了一起,余令对自己是多大的信任。

  骨架会议一结束,王辅臣就开始找智囊团。

  王辅臣知道自己的学问不高,所以,多听多问多学是他这一辈子都需要做的事情。

  他问了余令要怎么做。

  余令只说了莫搞一言堂。

  赵不器的活儿轻松些,他的身边可用的人很多,大多是军户,对军阵上的事情多多少少知道一些。

  而且这些人的胆子都很大。

  胆子不大的人是不敢连户籍都不要逃到南山去过“求仙问道”的日子。

  如今都想搏一个出身。

  不用种地就能享福的出身!

  这事若是搁在别人身上,一听说要招兵,这群人有多远跑多远。

  但若是跟着余令众人还是愿意搏一下的。

  三百人去草原,虽然也战死了二十多个。

  可长安却多了整整三百个富户。

  这些人回来了全都听令哥的在长安临街买铺子,如今靠着铺子都能活。

  再加上家里的土地,人家今年收麦子都请麦客了。

  如今得长安越来越干净,治安越来越好,衙门的人也不贪了,来求活的人越来越多,租金都在涨。

  虽然说十年八年的租金也收不回本钱来。

  可好歹是给子孙留下一份基业,就算今后子孙不喜欢种田,靠着收租子过日子,也饿不死了。

  这可是城里的宅子。

  跟着令哥去京城的那两批人就不说了,如今也有钱,也见识过世面。

  六两等人已经在合计开澡堂子了。

  搓泥的人都找好了。

  现在令哥要再次出发,明知道是去打仗,也都知道战场会死人,但来请求报名入阵的人密密麻麻的数不清。

  所有人都知道,跟着令哥混,不会被喝兵血。

  只要能活着回来,自己就是长安富户里的一员了,哪怕依旧是军户,那也是一个有钱的军户。

  有钱就能娶亲。

  挑人的事情余令没管,由王辅臣赵不器他们自己去挑。

  如果三千人还需要自己一一去挑的话,这事也不用做了。

  挑人这活就能把余令的耐心磨完。

  如今的余令正在不断的花钱。

  武器,装备,疗伤的药粉这些都需要准备,不需要人来做,不但如此……

  原先偷偷摸摸做火药的几个人如今搬到了明面上。

  “守心,建奴的打法很凶残,前面戴甲的骑兵会骑着马,以最快的速度朝你冲来,以重箭射击你面部!”

  苏怀瑾回忆着当初自己的所见喃喃道:

  “他们的速度很快,箭矢也很粗,只要被冲到面前,一箭射出,那就是一击毙命,无人能敌!”

  “大概多远的距离他们开始放箭?”

  苏怀瑾想了想,开始往后退。

  余令抬起头认真的看着,望着苏怀瑾停住脚步,余令明白了,是十步到七步的距离!

  “守心,五步射面,不可轻视,杜松将军好像就是这么死的。”

  余令不会轻视建奴,但他也不怕。

  五步射面余令早就在草原见识过,准确的说是狩猎部族都会这个技巧。

  因为打猎时抵近射击成功率最高。

  五步射面的主要打法就是“以快打慢”,就是最典型的骑兵打法,用战马的速度来躲避火炮和箭雨的打击。

  五百骑兵呼啸而至,冲到军前一轮齐射……

  这个时候不需要什么精准度,只要射程,杀伤力,射速。

  骑兵绕一圈回来之后再来一轮近面射击。

  真要说什么弓马骑射,余令觉得最强的应该是蒙古。

  建奴用的弓先前也缴获了一个,那个弓的确是强弓。

  但有个缺点就是拉弓的时候需要弯腰撅屁股。

  余令上过战场……

  自从赵不器等人从南山打猎回来,数据到手了之后,余令真的想和建奴碰一下,三十步内,看看是他们的弓快…

  还是火铳快。

  看看是他们的马强,还是密密麻麻,裹满铁钉的震天雷强。

  为了更好的活着回来,余令把手雷,震天雷,烟花爆竹都准备了一大堆。

  为了解决大炮不好携带的问题。

  如今匠人正在做大号的肩扛式“火铳”,已经试过了,这个比做火铳还简单。

  唯一缺点就是后坐力太大了。

  做了这些余令还觉得自己火力不够,还是有些害怕。

  茹让现在开始在长安收鸡蛋,余令准备摇一批颗粒火药。

  都这个时代了……

  余令觉得最后拼刀子的时候就是收割人头的时候。

  这一次去辽东,余令一是想看看奴儿长什么样子。

  第二件事就是看看能不能弄死他一两个儿子,他的儿子多,死几个他应该不会哭。

  后面的梦余令也想做......

  朝中臣子信任自己,万众一心,给自己钱,给自己人,然后自己拿着火器去杀猪。

  可惜这都是梦。

  萨尔浒的输不是人不行,也不是杜松先走的那一步,而是大明内部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