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大明 第102章

  这么小的娃都能杀贼,还是案首,这太了不得了。

  见余令面带疑惑,衙役反应过来后立刻从托盘拿出一件衣裳就往余令身上套,嘴里说着吉祥话:

  “余令老爷有功,朝廷特封其为将仕郎,带品的,带品的,乃我朝官员初授之阶,每月有俸禄呢!”

  余令望着绿色的官服,心里说不出来个啥感受。

  大明王朝文散官共有四十二阶,将仕郎是最低那一个。

  这还是一个文散官,是一个只有荣誉没有权力的官位。

  只要有功于朝廷,或者是品德名声好,就可以获得。

  如果在大明初期这个官职很有用。

  现在只能说一般般了,甚至可以说泛滥了。

  因为这个官阶花钱就可以买得到,只要有门道,官职按品级明码标价。

  卢象升也说了。

  江南那边稍微有点钱的都会去买个官,不管大小,只要是实权,能进官场就行,这样利于他们做生意。

  进了官场,他们能获取一手消息。

  (ps:严嵩专权时期文官州判300两,吏部郎中、主事开价3000两,后涨至1.3万两)

  余令知道这个官其实就是一个名头而已,至于衙役说的俸禄,那就别想了。

  朝廷都没钱了,不可能给你俸禄的。

  百姓们不知道这里面的猫腻。

  他们畏惧的望着余令,等报喜的衙役拿着赏钱离开后,纯朴的乡亲的们围了过来。

  小声的问将仕郎要不要缴税……

  “应该,或许,不用吧……”

  余令虽然回答不出来,屯子的所有军户却是开心不得了。

  直接喊着老天爷开恩,老天爷开恩了……

  屯子终于有了一个官了!

  屯子的百姓开心了,可在长安城里,三匹快马正直直的穿过长安城,朝着南山屯子这边冲来。

  懒散的衙役看见这三人,连抬起头的勇气都没有。

  这骏马,马背上的人,这一看就是出自卫指挥使司的人。

  这群人都是杀胚,干的都是杀人的活,惹不得。

  屯子的喜庆才落下,余令才把来看热闹的人送走,远处就传来了马蹄声,声音由远及近,直接冲到了屯子口。

  “谁是余令?”

  余令推辞不了众人想看自己穿官服是什么样子,就把将仕郎穿上去。

  一点都不合身不说,官服上还绣着一个鹌鹑。

  (ps:文官九品是鹌鹑,武官九品是海马。)

  大家还没看清楚官服的料子,还在猜那个鸟是什么鸟的时候,门外突然又喊了起来,而且语气是那么的不客气。

  “来了!”

  余令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直接穿着戏服一样的官服就走出了家门。

  马背上三人一见余令穿着官服出来了,脸上的倨傲退散,赶紧翻身下马。

  “奉都指挥佥事军令,军户余令杀贼有功,令余令……”

  余令听着军令心如死灰。

  本以为日子好了一点,才有了一点的盼头,如今卫所的这一道军令直接打回了从前。

  军令很简单,直接以余粮年龄太大为由,由儿子余令接替其百户之职。

  让余令统领南山下七个军屯,负责屯田,训练,准备今年秋日进山杀贼。

  这么一搞,别说今年参加府试了,怕是连看书的时间都没有。

  余令想不明白,军屯都名存实亡了。

  自己怎么就让一个都指挥佥事给记住了名字。

  余令忍不住回忆,回到长安,也没惹过任何纨绔,怎么得罪任何官员,怎么就招惹上了都指挥佥事。

  惹上了一个三品的大官?

  “余百户?”

  “在!”

  “接军令吧!”

  余令深吸一口气,日子苦不要紧,就怕自己又怕吃苦又认命,既然死不了,既然看不透,那就干!

  “遵命!”

  三匹马来得快去得也快,只留下五味杂陈的余令呆呆地站在原地。

  余令把自己在长安见过的所有人都想了一遍。

  余令万分肯定问题定是出在朱县令身上,至于为什么,余令看不透,也想不通。

  出去晃了一圈的南宫回到了别院,才进门,老仆就迎了上来了。

  “沈爷,京城来信了!”

第20 章 南宫居士

  “小毅,万岁爷圣安,老祖身子也康健……”

  南宫居士腰杆挺的笔直,认真的阅读着这封来自京城的“家书”。

  细细地看着每一个字,透过文字看那喜怒哀乐。

  这封非官文,并未加盖印鉴。

  对他而言就是家书。

  世人听闻内侍二字无不面带嫌弃,目露鄙夷。

  可对南宫而言宫里就是他打小生活的地方,学艺的地方。

  宫里就是他的家。

  如果有选择,他沈毅也不想进宫,可外面活不下去啊,狗见了自己都敢扑上来撕咬。

  这世上,到头来也只有在宫里他才有一碗饭吃,不但有吃的,还可以读书、识字、练武。

  沈毅一直告诉自己,人得有良心,人得知恩,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纵使学艺的生涯总是挨打,挨骂,有太多的不愉快,有太多的痛,但宫里就是他的家。

  世人多鄙视自己的这个身份。

  可对他而言,也正是世人鄙夷的这群人养活了自己,这群人才是自己的亲人。

  至于文武百官的鄙夷和嫌弃,说什么恶毒,贪婪......

  南宫居士沈毅从未想过这个问题。

  人在这世上走一遭都是一种活法,只不过自己活得跟人不一样罢了。

  不都是为了活着么?

  他们是官员,自己现在也是官员,都是为万岁爷,为大明朝办事,凭什么你就高贵,我就低人一等呢?

  沈毅望着好大哥曹公的字,眼眶有点泛红。

  自从万历三十年的一别,如今两人已经快十年没见面了。

  自己十五岁到长安,长安没变,自己已经快二十五了,十年一晃而过啊......

  “小毅,长兄来信除了问好之余还有件事需要你帮忙,有个孩子叫做余令,你若得闲就拉这孩子一手吧!”

  沈毅一愣,低头继续看……

  “他若喜爱读书,你就安排人给他一个身份,他若毫无天赋可言,就从指缝里漏一点,赏他一场富贵吧!”

  沈毅抬起头,忍不住喃喃道:

  “余令?”

  沈毅总觉得余令这两个字格外的熟悉,但他就是想不起来自己是在哪里听到过,沈毅烦躁的站起身。

  “顾全?”

  “爷,请说!”

  “最近一年可有姓余的来府上拜会过?”

  顾全是南宫别院的大管家。

  别看顾全只是一个管家,但这长安府六州三十一县的大小官员要想拜会居士得看他的脸色。

  “回爷的话,去年五月有一个叫做余粮的军户来拜见过,所求是户籍一事,礼物是一颗来自天津卫的海珠。”

  “他说了是谁的门路没?”

  “说了,他说的是这海珠是宫里曹公赐给他孩子的,他觉得孩子小,这海珠留在家里说不定是祸事,就……”

  顾全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发现沈爷的脸色变了。

  “宫里有多少姓曹的?”

  “回爷的话,十二监内,不算公主皇子王府之流,共有曹姓之人十七人,其中见天颜的只有一位!”

  沈毅深吸了一口气,一种不好的预感打心底升起,莫不是曹公的人?

  他知道顾全没做错。

  他如今的大总监的身份看似是替万岁爷收取各种矿税,但也背负着监察之职责。

  监察各地官员,也监察屯兵的卫所。

  这是众人心照不宣的秘密。

  因为这个身份,来求自己的人很多,不说别的,光是每日来拜见的官员都有好几十位。

  更不要提那些大小员外,乡绅士人了。

  这么多的杂事堆积沈毅没有时间去一一应付来拜见的官员。

  他的任务就是替万岁爷搞钱,他就把处理七品以下官员的事务交给了顾全。

  所以,余粮来拜见的时候是顾全接待的。

  “珠子呢?”

  “奴去取来!”

  沈毅拿着珠子细细的打量,他一眼就看的出来这是一颗顶级的砗磲珠。

  这种珠子放在灯火下,可看到火焰跳动。

  采捞不易,所以才稀有,又因灯光下这珠子的独特,所以成为贡品。

  (ps:清朝六品官员头顶上那个珠子就是砗磲珠,有篇文章叫什么采珠人,不过采的是东珠,写的很详细,读起来很不错。)

  这珠子若是搁在不识货人眼里一文不值,若是有识货的,价值百金。

  眼前这颗更是难得,天然的圆润。

  那能拿到这颗珠子的,就不是一般人了。

  再联想到顾全的话,是曹公赏赐给他孩子的,如此一来那曹公就只能有一个人。

  因为别人是碰不到这么高级的珠子的。

  沈毅深深吸一口气,他觉得大水冲了龙王庙了!

  “那余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