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大明 第58章

  利玛窦笑了笑低声道:

  “你是土生土长的大明人,很多东西就已经烙印在你的骨子里了,这是我不具备的,也就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余令沉默了,利玛窦也不着急。

  余令想不通利玛窦要做什么,这看起来很轻松。

  但余令却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余令不敢小看任何人。

  自己是来求人的,难不成利玛窦他真的如此大度?

  “我回去想想!”

  利玛窦点了点头:

  “好,随时想来了就来,我的要求依旧是那么简单,你看的任何书跟我讲一遍就行,就当个故事!”

  余令走了,利玛窦望着余令离开,待屋门关上,旁边一个人快步走来。

  这个人像外国人,但又不像,更像是草原的鞑子。

  他快步走到利玛窦面前,皱着眉头道:“这就是揭穿你的那个孩子?”

  “嗯!”

  “真搞不懂,你为什么会看中一个孩子!”

  利玛窦看了一眼院子里的孩子,轻轻地叹了口气:

  “我查了,他是小门小户的孩子,我想对他好,然后把这一摊子交给他!”

  “他只是一个小孩子啊!”

  “小孩子才好,这样的孩子才不会引人注意。”

  利玛窦轻轻叹了口气:

  “我老了,我可能等不到子先先生回来了,我传给他更能彰显我的大度!!”

  利玛窦失落的望着自己收集的一屋子书,他很想将这些运回去。

  可离开是可以离开,但带着这些书离开显然不可能。

  来时遇到的官员虽然很多都很贪婪,但每一个人都很聪明。

  以至于开始的时候他都不敢以神仆的身份来说明来意。

  说谎,或许就是从那时候养成的。

  利玛窦现在越来越感觉自己力不从心了。

  大明典籍浩瀚如海,传承何等的恐怖,市面上随便的一本书,拿回去就是巨作。

  他想全部搬回教会去,可惜,可惜啊……

  所以,利玛窦很需要一个聪明又是土生土长的大明孩子来遮掩。

  让他来信自己的教派,作为主的使徒,然后以大明人的身份把自己这些年收集的东西运往壕镜澳。

  (ps:壕镜澳就是澳门。)

  只要这些典籍到了壕镜澳,就能乘船运回自己的教会。

  利玛窦看到余令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和自己见到的任何孩子都不一样,聪明且有主见。

  可惜,不知道为什么,这孩子好像对自己很有忌惮。

  “信送回了么?”

  “送回去了,如果教会收到来信,派来的人说不定已经在路上了,神父请不要过于悲伤,神会庇佑!”

  利玛窦轻轻叹了口气,望着寒风把书一页页的翻开,轻声道:

  “去,跑一趟,把王守仁的的书给余家送去!”

  “神父你这是……”

  “大明书籍里有句话说的非常好,上兵伐谋,攻心为上,攻城为下.....”

  "我想试一试,要让这孩子主动亲近我……"

  “然后呢?”

  “然后让其拜我为师。”

  “不合理!”

  “很合理,大明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只要我成了他的师父,他就拒绝不了我!”

  “别耽误了大事情,依我说还是这个靠谱!”

  望着神仆手里的黑膏,利玛窦脸色阴沉了起来:

  “扔掉它,扔掉这个恶魔,咱们三个人已经死了一个了,你也想死么?”

第 43章 余令大了一岁

  过年了……

  万历三十六年来了。

  余员外炖了一只大鸭,这只鸭在房梁上挂了小半年,把屋子老鼠诱惑的夜里吱吱乱叫。

  除了这个,还有鸡肉,鱼肉,等一系列冬日的菜品。

  萝卜在羊肉汤里翻滚着,火炉边瓦罐里的猪肉咕嘟咕嘟的泛着泡,切好的蒜苗盖上去,香味立刻就漫了出来。

  余员外很用心的让饭菜的香味把每一个人包裹了起来。

  因为,这是余令在余家过的第一个年。

  去年家里过年的时候可就没有这么丰盛了。

  厨娘的手艺很好,把饭菜做的格外的美味,余令吃了三大碗汤泡糜子饭。

  吃完饭,余令就八岁了。

  在余家祖宗面前磕头了,烧纸了,上香了。

  这是余员外最在乎的事情,他在牌位前几乎说了一个晚上。

  闷闷也六岁了。

  其实余令很不理解老爹的年龄算法。

  按照实际闷闷过了年应该是五岁,突然一下子就蹦到六岁了。

  至于小肥,在他娘的眼里,过了年他就是大人了。

  因为过年,已经长成大狗的老黑也开了荤,获得了两大根鸭腿骨。

  乐得它快把尾巴都摇成花了。

  平日的它的零食都是尖尖,也只有今日它的零食是有味的骨头。

  虽然它不懂什么是过年,但它想必也记住了这个值得开心的日子。

  说起这只大黑狗,余令是又爱又恨。

  只要自己从屋子往茅厕跑去,只要一蹲下,它就会准时的出现。

  歪着头,用它那蠢萌蠢萌的眼珠子带着期待的眼神看着你。

  等余令解决完,它就会伸长脖子去吃一口。

  有时候它还会叫上它的小伙伴,一群狗歪着头看着。

  当然,它们也是分人的,陈婶和厨娘如厕的时候它们不敢。

  只要它们敢去看,当头就是一棒子。

  因为它吃尖尖,所以余令不敢亲近它,就怕它猝不及防的来舔自己一口。

  用如意的话来说,他不光在家里偷吃尖尖,外面的也吃。

  京城的狗几乎都这样,主人留下的残羹剩饭那都是好的。

  平日里吃的最好的就是家里吃不完的面汤或者是米汤。

  平日大部分的时候都处于饥饿的状态,所以才要找尖尖吃。

  从前的时候余令最期待的就是过年的时候下雪。

  现在的余令是不止一次的祈祷这雪赶紧停下来。

  如今京城的雪就跟江南的雨季一样,下起来就没完没了。

  才吃完年夜饭,院子里的雪都积了厚厚的一层。

  如意拎着木锨又开始忙碌了起来。

  在下雪的这些日子里院子里的雪都是他和小肥清扫的,不扫的话踩板实了就容易摔跤。

  院子里的雪是两人扫的,屋顶那厚厚的积雪也是两人举着扫把一点点的刮下来的。

  六月大水泡了地基,如今又是大雪……

  生怕把屋子压塌了。

  余令的日子是清闲又自在,每日读书、练字。

  一旦屋子里有读书声响起,所有人的动作都会变得小心翼翼起来。

  每当这个时候,黑狗就会窝在门口,好似也在学习。

  过完了年,王秀才依旧没来。

  自从那件事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搞得余令愧疚得要死,想道歉,寻他又寻不着。

  “如意,令哥在家嘛,我来给他送书!”

  如意打开了门,门外一个瘦瘦的小子抱着一摞书,身后跟着一个瘦瘦的小姑娘。

  如意认识这两人,这两人就是那个外国和尚专门用来跑腿的小厮。

  那孩子大名叫刘玖,身后是他捡来的小跟班刘柚。

  利玛窦给刘玖一饭碗吃,刘玖就会把饭分一半给刘柚。

  两人都姓刘,却无任何血缘关系,乱糟糟的头发下,分不清刘柚是男是女。

  两人望着龇牙咧嘴,喉咙发出低吼的大黑狗畏惧的不敢动。

  头一次来的时候刘玖就被咬了,破皮了。

  他现在很害怕。

  出于愧疚,余令就要求今后的书只让刘玖来送,被利用才有价值。

  因为余令,刘玖现在一天能吃两顿饭。

  如意看了一眼两人,淡淡道:

  “进来吧,动作记得轻一点,令哥在教妹妹练字呢,估摸着还得等一会儿!”

  “嗯!”

  刘玖和刘柚规规矩矩的站在屋檐下,低着头,等候着余令。

  在利玛窦的教导下两人已经很懂分寸。

  就在两人走热的身子慢慢的变得冰凉以至于有些发抖的时候,东院的门终于开了。

  熟悉的话也随即传来。

  “如意,去把昨日没吃完的肉汤盛两碗来,快快,你们两快进来,都说了,以后来直接喊我就是了……”

  刘玖和刘柚一起咽了咽口水,肉汤,竟然是肉汤......

  “我不是什么公子哥,余家也不是什么大户,没有那么多的规矩的,快快,走快点,我屋里暖和!”

  在余令的招呼下,刘玖和刘柚进了屋,规规矩矩的将手里的书放下。

  片刻之后如意进来了,两碗肉汤下肚,浑身立刻就暖和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