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谓是星罗棋布。
余令给如意买了两双布鞋,一双厚的,一双薄的。
衣服余令没买,家里有布,陈婶和厨娘都是好手艺。
其实鞋子也不用买。
陈婶和厨娘也都会做,但如意的脚多大得量,还得做鞋样,一套下来少说七八天。
说到鞋子,余令有些不开心。
在铺子里余令看中的是一双黑色高帮白色厚底的皮皂靴。
那质量好,看着结实,结果因为余令不是儒士生员或官人……
人家伙计不卖。
人家伙计说了,太祖爷规定了庶民、商人、杂役等不能穿靴子,只允许穿草鞋或简单缝制的直缝皮鞋。
违反规定的处以极刑。
(ps:这个皮鞋不是现在的皮鞋,是直缝皮鞋,去博物馆的时候导游讲这样的鞋子,穿着很臭,容易烂脚,有兴趣的可以去看明朝的鞋履制度。)
在余令看来这不仅是简单的穿着指导了,而是一整套等级森严苛刻制度。
把人分三六九等就算了。
鞋子这样的穿在脚上走路的也分。
伙计其实并不高傲,他反而是在为了余令好,真要买,他其实也卖。
现在这个制度虽然名存实亡了。
但就怕嘴贱的给你举报了。
一旦被举报,这个制度就会立刻生效。
因为这是太祖爷留下的,这是祖宗制度,现在的皇帝都不能改。
太祖的本意是好的,是想禁止民间的攀比豪奢之风。
但这也太狠了,辛辛苦苦一辈子,想穿个好点的鞋子。
结果还犯法。
余令没有过多的去纠结这个事情。
站在过来人角度来看待这个事情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在当时作出这个决策肯定是有原因的。
余令给如意买了好多好吃的,就连跟在身后的小肥也都开了荤。
吃过了自己从未吃过的各种好吃的。
买完了,余令就朝着家里赶。
早已等候在门口的闷闷听到巷子里余令说话的声音立马就笑开了花。
拉着陈婶就让她开门。
“今后你屋子就住在我边上,虽然小了点但也没办法,家里就这么大,凑合一下,缺什么你跟我说!”
如意看着大瓦房有些呆愣,这样的房子在他的眼里就是豪宅。
原先他家住的是草屋,三个人挤在一起的草屋。
下雨的时候屋里到处漏水,一个不注意压茅草的石头会掉下砸的人头破血流。
下大雨的时候爹娘没跑出来,就是被压茅草的石头砸到了脑袋,然后跑不出来......
如今他竟然有了一间青砖绿瓦的小房,他不好意思享受这些。
可他又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
如今余令又给吃的,还给住的,如意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
想了半天,又憋了半天,他突然道:
“签契吧,我卖身给你!”
余令闻言忍不住笑了笑:
“签什么契,你又不是奴,再说了,你有户籍么,安心的住,如果哪天有了好去处,随时可以离开。”
“不怕白眼狼?”
“就算是,那也是白眼狼救了我。”
如意又笑了,余令这才发现他有一个很好看的酒窝。
书房的谭百户听着窗户的外面传来孩子们隐隐的对话声,知道时间已经不早了。
抬起头望着余员外:“那个人是你杀的吧!”
余员外杀人虽然能骗过很多人。
连衙门仵作,和很多锦衣卫同僚都认为那光头是死于剑伤。
但在看到伤口的那一刻,谭百户其实心里都已经隐约有了答案。
这个伤口他太熟悉了,他甚至都不用想就能还原当时的场景。
余员外笑了,没否认,认真的点了点头:
“对,是我,他要让我的儿子去供奉什么狗屁的邪佛,让我的女儿去当什么童子,我能忍?”
说着余员外看着谭百户,笑道:
“扭捏了半天,喝了一肚子茶,扯了一大圈,现在总算说实话了,怎么,你是来抓我去邀功的?”
谭百户叹了口气,低声道:
“我来是想告诉你下次有这样的事情能不能先跟我说一下,你的法子好,但容易被人查出。”
“查不出,我用的东西和你们不一样,衙门已经定案,是死于剑伤,是死于仇家的暗杀,跟我没关系。”
谭百户望着自信的余员外喃喃道:
“你应该让我来的,我现在是官,锦衣卫也没有了当初那么森严的制度,我一句话就够了……”
余员外叹了口气:
“你成家立业了,也要为你谭家的财米油盐奔波劳碌,我怎么敢事事都麻烦你!”
余员外说着,忽然抬起了头:
“你现在有了家,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谭百户闻言猛地一愣,然后摇头苦笑。
一个战壕爬出来的兄弟现在都有了家,也都有了要照顾的人。
余员外这是不想让自己难做。
“裴明御史进宫了,虽然没有见到皇帝,但皇帝知道了。
锦衣卫接手了这个案子,这个案子比想象中的还要复杂。”
“目前得知的消息是这是脱离白莲教的闻香教。
这帮人杀不绝,也杀不尽,这次锦衣卫准备悄然行事,然后一锅端。”
余员外站起身打开房门道:
“好了,我知道了,天色不早了,你也该回去了。
今后少来我家,要是让左邻右坊知道你是锦衣卫,都不跟我走动了!”
谭百户笑了,喝完杯中的茶,然后离开。
走到院子里,望着大变样的余令一时间有些认不出来。
圆润了,白了,个子也猛的往上窜了一大截。
“谭叔好!”
望着越看越顺眼,且彬彬有礼的余令,谭百户是越来越觉得自己那侄儿不是个东西。
也不知道别人家的孩子到底是咋教的。
“嗯,好,有空多来家里走动,你我两家不是外人!”
“好!”
余员外笑呵呵的看着,一直把谭百户送到大门口。
走下台阶的谭百户忽然想起了什么,他猛地回头看向院子的余令。
“怎么了?”
谭百户笑了笑:“哦,没什么,没事让令哥多来家里走动,我那逆子......”
谭百户深吸了一口气,想到自己在书房见到余令写的字,咬着牙道:
“唉,算了不说了,我回去打他一顿。”
第 32章 出门长见识
“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
余令在读书,王秀才讲的东西也越来越深奥。
很多时候余令的回答全都靠蒙。
因为现在的课程内容对余令而言已经“超纲”了。
自从余令从衙门出来后,王秀才几乎是天天来,不知不觉间余令已经连续上了半个多月的课。
每日的作业多的吓人,全是各种背诵,全是名篇。
有些余令是会背的。
但有些是余令闻所未闻的。
《大学》《中庸》《论语》和《孟子》这四书对余令而言就是天书。
能认,能跟着读,但要说释义……
那就完蛋了。
当余令得知考秀才第一场考试是考四书文两篇、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的时候......
余令觉得自己这辈子或许都考不了秀才。
王秀才却笑着说第一场考试是最简单的,基本都能一次而过。
经文、诗赋、经文、骈文,这些余令看着都头大。
更何况前面还有一个童生需要考。
没有一个系统的学习是不行的。
余令先前还以为以自己“过来人”的学问最不济能考个秀才。
可随着不断的学习,余令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自大和可笑。
太难了,录取率还贼低。
现在的秀才算是在给余令开小灶。
原先他是讲一节课,余令和闷闷一起听,现在他把余令和闷闷分开了。
今日给闷闷讲,明日就来给余令讲,而且时长也不一样。
余令上课的时间明显会比闷闷要长很多。
余令这些日子忙的要死,不说没去过铺子,就连家里的这个大门都没出去过。
如意和小肥也忙碌了起来。
两人年岁差不多,又都是穷苦出身,并无隔阂,熟悉之后有说不完的话。
这个半个月以来两人已经相互熟悉了。
如意知道吃饭来之不易,没事的时候就拼命的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