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的半大小子猛的抬起头,愤恨的望着余令。
这法子好毒啊,今后再去找那娘子,岂不是乱伦?
奇了怪了,他越看越觉得这小子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醒悟了过来,指着余令道:
“是你小子?”
余令闻言转过头,而在厂子的里的小老虎也开始在转动着脑袋。
“小子,睁开吧,死不了了!”
在宫城边上的一间屋舍里,小老虎从晕眩中醒来。
没有焦距的眼睛打量着陌生的一切,他想不起这是哪里。
望着眼前一个带着笑脸的汉子,小老虎赶紧道:
“是你救了我么?”
这几日他一直发烧,直到今日烧才退。
烧退了,也就代表着最危险的第一关扛过去了,剩下的就是调养。
“醒了,来人,快去禀告干爹去!”
一个小小的身影快步离开。
“这几日少喝水,记住少喝水。
如果实在憋不住想尿,就去后面,后面菜地里有葱,找一段合适的……”
小老虎死死地记着这一切,生怕错一个字。
“记住了么?”
“记住了!”
“聪明的小子,这个法子是唐朝孙神仙发明的。
叫葱管导尿法,这也是我们的活命法,好了之后记得去拜会哦!”
“嗯,敢问大哥名讳,小子好了后好来拜谢!”
“咱家李进忠,和你一样,咱们都是干爹的孩子,今后是一家人!”
李进忠拍了拍小老虎的肩膀,笑着离开。
他对这孩子极有好感,因为他和自己一样,都是自阉入宫。
之所以说那么多,或许同是天涯沦落人吧。
就在小老虎想着接下来要做什么的时候,一个跟他年岁差不多的小子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碗糙米饭。
小老虎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这是他这些年见过的第一碗饭。
小老虎狼吞虎咽,糙米饭虽然寡淡,但小老虎却吃出人间美味。
“谢谢小哥,我叫王承恩!”
“谢什么谢,都是这么过来的,我叫方正化!”
两个年岁相仿的孩子,在这破旧的瓦房里第一次相见。
可能因为年岁相仿,两个人聊得格外的开心。
“真的,我没骗你,我真的有一个弟弟,他叫余令,可聪明了,我好几次险些病死都是他救的我!”
“多大?”
“五岁!”
“我不信!”
“真的,他真的特别厉害,比那算命的半仙还会算.....”
(迟到了,迟到了,别忘了加书架,点点催更哦,今天出现了三个书友,自己去认领一下。
老书的书友,如果你们也想留名字,如文老六,孙书墨,玩火药的寇夫子等,你们换个名字。
不是这本书不能加,而是加了容易出戏,我容易把余令写成颜白。)
第 10章 查账
陈大喜是通州人。
通州隶属京城,是大明的漕运和仓储重地,宫里的用度基本都是从这里运来的。
在通州之下有三河、宝坻、武清、漷县四个县。
自打从南京迁都到京城以后。
这四个县,在京城周围的二十四个州县,是能排在前十的富饶县。
哪怕到现在这四个县也是富饶县。
但这四个富饶县已经没有百姓的土地了,土地全部集中在那一小部分的人手里。
第一部分就是太监。
因为离京城比较近,很多从宫里出来的太监就会选择在这里买地养老。
幻想着有一天宫里突然传来消息再度复出,听诏待用。
第二部分是官员的。
第三部分就是读书人的。
自从明太祖朱元璋说: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
自那以后,秀才,举人这样的读书人就不用交税。
秀才享有四十亩免税赋,而举人享有四百亩免税赋。
明太祖朱元璋的本意其实是好的。
让读书人更好的读书,国家有更多的人才可以用。
结果被下面的人玩坏了。
村里出来了个举人,大家都不想缴税。
于是乎大家都把自己家的地以“学田”得名义赠给村里的举人。
等收成以后给点好处皆大欢喜。
虽然成了佃户,但不用交税了,种多少收多少就是自己的。
而且这举人还是自己村里的,算是知根知底。
俗称挂靠。
所以,到最后一个村的田都在一个人名下。
所有人都是举人的佃户,田税是免了,可人心也易变。
陈大喜家原来就有十亩土地,挂在自己村里的一个老举人的名下。
可随着近几年天灾不断,粮食减产……
老举人忽然就不认账了。
这些自愿捐献土地的百姓突然就没了土地。
就算有青天大老爷给你做主,白纸黑字加画押。
包拯来了都要说句抱歉。
陈大喜他爹不服,以死来要挟,想要回自己的土地。
结果他是死了,土地依旧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听陈大喜讲完他为什么成为流民,余令长吐一口气。
听陈大喜讲,余令觉得比看范进中举还刺激。
“老举人不是不认账吧!”
陈大喜点了点头,继续道:“他种不了这么多地。
所以,他就把这些地卖给了那些宫里出来养老的太监,还有官员,半卖半送,给他的儿子买官!”
“好好活着!”
“我会好好地活着,等我长大,我一定会去杀了他!”
余令想些说什么安慰他,可发现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
仇恨的种子已经埋下,一旦有人振臂一呼……
月光下,两个人坐在门槛上。
个子矮的想着这世道怎么这么难,个子高的想着快些长大,回去给父亲报仇。
家里多了两口人,突然就热闹了起来。
余令也在这个时候“失宠了”,厨娘现在有了新的倾诉对象。
接下来的日子余员外就真的忙了起来。
大清早出门,天黑透了才回来,连洗漱都懒得洗,倒头就睡。
每当这个时候,余令就会进正房。
亲自帮余员外洗脸,洗脚,给他盖好被子后才吹灯悄声的离开。
天亮的时候,余员外望着那一颗都不少的一袋子碎银嘴角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他越发觉得满意。
他不是在试探余令。
而是他打小就听说过一句话,“从小偷针,长大偷金”。
他知道余令的过往,他怕余令会改不掉这个习惯。
只要余令伸手拿了钱,他就会把余令吊起来打,直到他改变这个习惯。
现在看来是他想多了。
余令的日子突然变得有规律了起来。
早晨跟着王秀才读书识字,完成先生安排的课业后余令就会去铺子里。
“直接落笔后是笔尖在上,要用笔腹使毛笔挫着写,这叫侧锋行笔。
如果你一上来就这么写,那么你写的字就会长毛。”
余令点了点头。
他终于知道自己的毛笔字长刺的原因了。
“所以,你要记着,要用中锋行笔,落笔后笔尖不动,手腕向前,向上,笔锋就会顶起,然后换面,再下压!”
王秀才望着余令落笔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道:
“观察你的笔,当你发现每一个笔毫和行笔方向一致的时候就可以写了!”
见余令真的领悟了,王秀才看向余令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块美玉。
得英才而育之,实乃人间乐事也。
“逆锋行笔,藏而不露,中锋用笔,不偏不倚。
记住这十六个字,什么时候彻底明白了,你的字就算登堂入室了!”
“知道了先生!”
望着秀才离开,余令头一次觉得这人挺可爱的。
字练完了,下午的时间就独属于余令了。
余令每日的下午安排就是背着闷闷去外面走走,多见人,多见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