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名叫陈益,是个商人,在万历三年的时候,从安南带回此种……也就是在去年,万历五年的时候,他才将自己家的田地种满了这个红薯……”
听到这话,朱翊钧稍稍愣神,他明明记得这个红薯进入大明的时间,应该是在万历八年,第一次是陈益带回的,只局限于虎门等地,而第二次大规模进入是福建长乐商人陈振龙,他经常往来福建吕宋。也就是第二次带入大明之后,才开始在福建大规模的种植……
当时盘踞在吕宋的西班牙人,“珍其种,不与中国人”,在海关严格盘查,不允许红薯外流。
为了偷运红薯回国,陈振龙屡败屡战,吃够了苦头。他尝试过把红薯藏在箱子下面、将红薯藤条编入藤篮等多种办法,企图“蒙混过关”,每一次,都被“明察秋毫”的海关人员查出来,不但没收“赃物”,而且对陈振龙进行大额罚款。
琢磨良久,陈振龙决定把红薯的藤条绞进粗大的帆船缆绳里,然后涂上黄泥巴,吊在船舷下,这才勉强躲过海关层层盘查,把红薯带回福建老家,并赶紧试种。
回国四个月后,第一批引种的红薯终于成熟,“小者如臂,大者如拳,味同梨枣”,让陈振龙振奋不已。
是在万历二十五年之后,才开始在福建大规模种植。
怎么虎门提前了那么久,难道是自己当皇帝之后发生的蝴蝶效应……
“好,朕等会要见这个陈益,也要赏赐……”朱翊钧心情大好。
张四维听着皇帝陛下又要召见旁人,就想着告退,却被朱翊钧否了,非要留他在这里尝尝。
过了好一会儿,陈矩才将蒸好的红薯端到了乾清宫中。
金黄的色泽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朱翊钧先是拿起一块,掰下一小块放入口中,细细品味,点头称赞:“果然香甜软糯,若与其他粮食搭配,定能相得益彰。”
说罢,又令冯安给张四维也送上一块,让他尝尝这新奇之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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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章 屯田员外郎
张四维接过红薯,虽仍心存疑虑,但在皇帝的注视下也只能拿起一小块,咬了一口。
这一口下去,他眼中的怀疑渐渐被惊讶取代:“陛下,此薯口感竟如此独特,好吃,好吃啊……”
朱翊钧笑了笑,而后,便让张国之将陈益带来。
这个时候,张四维再次请退,朱翊钧也同意了。
而等张四维离开不久,张国之带着陈益也到了乾清宫中。
陈益穿着一身朴素但很干净的衣服……陈家在虎门还是颇有家资的,不然,也不可能跑到安南去做跨国生意,他穿着朴素是政治要求。
因为他是商人,大明律法明文规定,商人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的衣服,若家中有一人经商,全家皆不可用绸、纱等料子,只能使用绢和棉布。
当然,这个规定到了如今,可谓是名存实亡,哪个商人不穿绫罗,不配金饰……
但明面上,还是要遵守大明律的,特别是在大明律守护者,大明天子召见时,更是不敢有丝毫马虎。
陈益到了乾清宫后,便赶忙行礼。
“草民陈益拜见陛下……”
“免礼起身。”
陈益闻言,谢恩起身,他有些拘谨。
朱翊钧仔细打量着眼前的陈益,只见他生得一副普通相貌,面容憨厚老实,皮肤因常年在外奔波而略显黝黑,额头上有着几道浅浅的皱纹,似是岁月留下的痕迹,他的眉毛浓密而杂乱,却又透出一股质朴之感。
眼睛虽不大,但却黑亮有神,眼眸中除了憨厚之外,还隐隐藏着一丝精明,让人一看便知他并非那种愚笨之人……
在接手家族商路之前,陈益也是读过书的,幼时也有中科举,当大官,光耀门第三件套的伟大理想,可他着实不是那块料,最后也只能放弃。
朱翊钧打量着陈益,而陈益却不能打量天子,他一直低着头,这也是在入宫之前,被锦衣卫数次提醒的。
片刻之后,朱翊钧开口问道:“这个红薯,是你从安南引进的……”
“是,陛下,草民,草民从安南沿海带回大明的,在万历三年,就带回来了。”
“你种了多少。”
“家人家中三十五亩良田,皆种此物。”
“三十五亩?"
"是,陛下。”
“这红薯在安南产量如何?你又是如何在大明土地上种植成功的?”
陈益忙回道:“陛下,在安南时,红薯产量颇高,亩产能达千斤上下。草民将其带回后,起初也遇些难题,因安南与大明气候土壤略有差异。草民先在自家小块田地试种,仔细观察其生长习性,发现这红薯喜温耐旱,对土壤要求不算严苛……”
“于是,草民便改良了耕种之法,将土地深耕细作,以人畜粪便混合草木灰。幸得老天眷顾,第一年试种便有了收成,虽亩产量仅五百斤左右,却也让草民看到希望。而后逐年摸索,产量也慢慢提升。如今这三十五亩地,平均亩产能达八百斤了……”
陈益说着,额头上微微沁出汗珠,心中忐忑不安,不知天子对此是何态度。
实际上,他从虎门到北京城,一路上都是蒙圈的,他实在想不通。高高在上的皇帝,岂会对这埋在泥土中的果实有兴趣。
虎门的地方官员,都对这个东西,没有太大的兴趣。
朱翊钧沉思片刻,说道:“此薯若真能有如此产量,倒是可解大明百姓果腹之忧。你能引进此薯,是有大功的。朕欲在更大范围推广种植,你可有何想法?”
陈益心中一惊,赶忙跪下:“陛下,草民只是一介庶民,没有什么想法,推广之事,恐需地方官府协助,还需诸多农户愿意尝试……”
朱翊钧摆了摆手:“此事朕自会安排,你且稍等片刻,陈矩……”
“奴婢在。”
“把张居正,申时行,张学颜等人召到乾清宫来,对了,将海瑞也召过来。”
陈矩闻言,躬身道:“是,陛下。”随后,陈矩离开乾清宫,嘱咐在宫门处值守的太监,去将人喊来。
而陈益,便在这乾清宫中,站着等了许久。
等到张居正,海瑞众人全部到齐后,朱翊钧又是让陈矩将案子上的红薯端下去,让众人品尝。
等到众人都吃完了。
朱翊钧又问了一番众人,口感如何,好不好吃,得到反馈之后,朱翊钧这才看向陈益:“你将刚刚对朕说的话,告知朕的爱卿们,重要的是他的习性,亩产……”
当听到陈益所说,这个东西可以亩产八百多斤,张居正,海瑞等人可是眼中一亮。
对于朝廷来说,什么最重要。
稳定最重要。
而如何才能稳定。
让百姓们吃饱饭。
一场旱,一场涝,就可以让老百姓来年的希望全部带走。
可若是真的有这些对于气候,土地要求不太严格的高产农作物出现,便能提高百姓应对旱涝灾荒的能力,朝廷的压力也会减少很多。
不过,虽然陈益说着好听,可张居正还是持有怀疑态度。
这个红薯对于陛下来说,就如,灵丹妙药对于世宗皇帝。
而说话的陈益,就如,炼制丹药的道士一般。
张居正不听陈矩怎么说,只相信自己看到的结果。
“陛下,臣觉得还是应该在北京城外,找块土地,实验一番,有了结果,朝廷再做安排。”
张居正的这番话,也给满心热血的海瑞浇了一盆冷水。
朱翊钧笑着道:“张爱卿所言,正合朕意,陈矩……”
“草民在。”
“你可愿留在京师,朕封你一个工部的官,专门给朝廷在京师种这个红薯……”
当官。
种地还能当官。
听完皇帝陛下的话后,陈益稍稍愣神。
“怎么,你不愿意?”朱翊钧再次开口。
“草民愿意,草民愿意……”说着,陈益便跪下身去,不停的谢恩。
“好,那你便是我大明朝工部,屯田清吏司,从六品的屯田员外郎……”
第414章 从太祖爷的时候就有了
陈益就这样留在了北京城,朱翊钧特别嘱托陈矩,为其安排住处,在外找寻实验田地,一批就是一百亩,给了陈益两年的时间。
陈益有些难处,因为藤种没有那么多,只能从一开始慢慢的培育种子,这个难处让朱翊钧知道后,直接八百里加急,一道诏书送到了云南。
着镇南关总兵,都指挥使司,黔国公府,通安南国,让他们备上十车红薯种子,送往京师,当然,宣旨的人也带去了兵马司的调兵官文。
老老实实给了,一点事情没有,若是不给,就大军入境,抢。
当然,安南黎朝也不会为了这个种子,跟宗主国对着干,后面的调兵官文,只是告知自己的人,事情很重要,别拖着。
只给他们三个月的时间 。
而后,陈益便住在了北京城,用仅有的红薯种,开始慢慢的培育……
安排妥当陈益之后,朱翊钧再一次的见到了张丁征。
这一次,答应了张丁征为皇商的请求,并下旨意,给了正式的名分,在乾清宫中,朱翊钧还特别给了张丁征一个特殊的恩典。
就是宁波水师,他可调用一支战斗船队,共六艘战船,一千余名水师兵士,当然,每次调动军费是要由他自己承担的。
而张丁征得了正式的名分之后,兴奋不已,京师再也待不住了,他即刻启程前往了宁波。
而出发的日子,距离新年的到来,只有两个月。
京城的上空,阳光被浓厚的云层遮去大半,却依旧挡不住那即将涌起的波澜壮阔。
自从年轻的皇帝陛下,在皇极殿中,促成组建禁军三营的事情后,在这些年,一直充当朝局背景板的京师三大营,兵马司,都督府,可就热闹起来了。
诏书一下,仿若巨石入水,激起千层浪。
京城三大营瞬间忙碌起来,各个军营的营帐上都张贴着明黄的诏书,那诏书在风中猎猎作响。
各营上到副将,参将,下到千总,把总都被调集起来了。
他们除了操练之外,每日还都要去都督府。
各营的气氛也热闹。
众多兵士,议论纷纷。
夜深之时,在神机营的一个营地中,几个士兵正围坐在一起。
他们讨论的就是这个禁军三营。
一个皮肤黝黑的老兵吧嗒了一口旱烟,皱着眉头看着诸多年轻的士兵,正在畅想着他进入禁军,当了天子亲兵之后该有多么多么威风。
什么,建功立业,什么封侯拜相,真敢想。
这老兵实在听不下去了,便将旱烟灭了。
一根老烟枪,再加上他四十多岁的年龄,便已经表明了这个老兵的身份不一般。
现在的烟,跟后世的可不一样。
烟叶刚刚从美洲到了吕宋岛,到了安南,这也不过四十年的时间。
也就是在嘉靖年间,烤烟叶由吕宋传入云南,福建等地, 但百姓们接触是比较少的,大多数都是在嘉靖年间,西北剿匪的兵士,通过抽这旱烟对缓解士兵因吸入山间寒气、雾气而产生的不适。
而这个时期,北京城是没有的,这个老兵,抽着烟草,只能证明他参与过嘉靖年间,或是隆庆年间,西北的战事,而且到了北京城还有旱烟抽,证明他在云南那边有关系,也可以说,他参加战事的时间是漫长的。
还有一方面就是他的年龄。
三大营十七万精壮之中,只有三百余人超龄的老兵,没有在整顿三大营的行动中,被赶出军营,这些老兵就已经证明了自己的恢弘过往了。
“咱在这儿操练操练,守着京城就挺好,禁军三营,听着威风,但以后啊,可就是要拿着命去拼了。”
旁边一个年轻的士兵反驳道:“王老哥,你这说的是什么话?能进禁军那可是当今天子的亲兵,那是何等的荣耀,说不定以后还能建功立业,光宗耀祖呢!”
这老兵哼了一声:“你小子,别净想着好事,战场上刀剑无眼,哪有那么容易建功,能够建功的都是活下来的人,想当年,我在西北对付匪人的时候,每次出发,都已经做好了回不来的准备,那里还是山沟沟作战,激灵一点,还能活,出了长城,对付蒙古人,凶险可比在山里面跟人血战,要凶险的多,人家千军万马奔来,前军一旦顶不住,就是溃败……”
“哼,你就是胆小怕事,我可不怕,我爹就是在战场上挣下的家业,我也要像他一样。”另一个士兵挥舞着拳头说道。
“你爹是你爹,你以为打仗像过家家呢,天底下啊,都是买卖,皇帝老子啊,就是大明朝最大的东家,他给你银子,让你守北京城,是一个价格,让你出长城打蒙古鞑子,也是一个价格,给的银子多了,反而不是一件好事……”老兵白了他一眼。
这老兵的话,没有熄灭跟他同住在一个营房年轻兵士的热血,一个年轻兵士猛地站起身:“胡咧咧什么呢,再说,我可就揍你了……”
“哎呀,你小毛孩,还长脾气了,你他妈忘了,你打枪是谁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