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0:从猪仔到地下皇帝/九两金 第429章

  总会也好,致公堂也罢,在他地盘的边缘都有产业,常年驻扎着整队的打仔,不是为了防他还是为了防谁?

  陈九之前在海岸区的事务所办公的时候,没见有一个人防着他。

  他自己坐在那,就让整个海岸区噤若寒蝉。

  于新对陈九,有一种近乎本能的、深入骨髓的惧怕。

  他实在太过了解,以至于敬畏,甚至胆寒。

  陈九的目光,似乎总能看穿他于新心里最深的野望。

  “接着跳。”于新吐出一个烟圈,声音低沉。

  他面前的地毯上,两个赤裸的白人姑娘正随着楼下乐队传来的、有些失真的华尔兹舞曲笨拙地扭动着。一个是金发,一个是红发。在这片土地上,一个华人能让两个“洋人姑娘”如此取悦自己,这本身就是权力的极致体现。

  于新喜欢这种感觉。他喜欢这种将“白鬼”踩在脚下的掌控感,这能暂时麻痹他心中对陈九的恐惧。

  他端起一杯威士忌,目光却越过舞动的肉体,投向窗外浓重的夜雾。

  两年了。

  陈九坐镇香港,处理亚洲事务,已经整整两年了。

  这两年,是于新最快活、也最忙碌的两年。他像一只贪婪的硕鼠,背着总会和致公堂,利用巴尔巴利海岸这两条街的庞大现金流,做了一件足以让他掉一百次脑袋的大事。

  他通过自己的渠道,从东亚源源不断地“进口”走投无路的亡命徒——他们不是那些被卖了“猪仔”契约的苦力,他们是真正的悍匪、杀手。

  他将这些人秘密送往东海岸——纽约、波士顿、费城。

  在那里,他用洗干净的钱开设了新的赌场、鸦片馆和妓院。

  他给这个新的组织,取了一个全新的名字——萃胜堂。

  萃胜,取“精华”之意。这是他的精华,他的心血,他未来的王牌。

  合胜堂是他的躯壳,是他在旧金山的面具,是陈九和总会眼皮底下的一条“好狗”。而萃胜堂,才是他于新真正的灵魂,是他摆脱加州这片泥潭,去东部称王做祖的利剑。

  东部没有总会,更没有陈九。那里是一片新的处女地。

  只有一些恪守陈九留下来的规矩的家犬,在东部开设致公堂分堂,做些贸易,小本生意。

  等萃胜堂站稳了脚跟,他于新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弃旧金山的一切,撕破脸皮,去东部做真正的“华人之王”。

  “当啷。”

  杯子被重重放在桌上。

  金发姑娘吓了一跳,停下舞步。

  于新没有看她,他的眉头微微皱起。他听到了门外熟悉的、急促的脚步声。

  “滚出去。”他低吼道。

  两个洋妞如蒙大赦,慌忙捡起地上的纱衣,消失在门后。

  房间里只剩下雪茄的余烟和外面的杂音。

  门被敲响。

  “进来。”

  门开了,一个精瘦的汉子闪身进来,是他的心腹“瘦猴”阿辉。阿辉是专门负责盯梢总会动向的。

  “爷,”阿辉的声音压得极低,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颤抖,“总会那边,刚收到香港的急信...”

  于新的心脏猛地一紧。他缓缓转过身,眼睛死死盯住阿辉:“说。”

  “九...九爷...他...”

  阿辉咽了口唾沫:“他...已经动身了。搭的是‘太平洋皇后号’邮轮,三天前...已经启程。”

  于新只觉得一股寒气从尾椎骨直冲天灵盖。

  太平洋皇后号,从香港到旧金山,最快的航程是十五天。

  三天前启程...

  这意味着,最多还有十二天,陈九就将踏上旧金山的码头。

  他不是应该在香港开疆拓土吗?为什么突然跑回来?!

  于新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去。前一秒的骄奢淫逸、帝王般的享受荡然无存。

  几秒后,他的眼神重新变得镇定。

  “跟我走。”

  他抓起搭在沙发上的大衣,大步流星地走向门口。

  “爷,去哪?”

  “回堂口!”

  ————————

  合胜堂总堂。

  这里隐藏在一条毫不起眼的巷子里,门面是一家冷清的小酒吧。于新的马车穿过巴尔巴利海岸的喧嚣,停在了后门。

  总堂的地下室,才是合胜堂真正的核心。

  这里没有奢华,只有压抑。

  长条桌旁,已经坐着四个人。这是于新“东进计划”的绝对核心。

  左手第一位,是合胜堂的“白纸扇”,人称“六指”的黄先生。他负责所有的账目和脏钱。

  第二位,是红棍“疯狗”强。东海岸的开拓,以及那批亡命徒的训练,都由他负责。

  第三位,是陈松。他负责旧金山与东部萃胜堂之间的所有秘密通讯。

  第四位,就是刚刚报信的阿辉。

  于新走进来,没有坐下,而是径直走到关公像前,拿起三炷香,点燃,深深拜了三拜。

  他转过身,脸上已经看不出丝毫的烦躁。

  “各位。”他开口,声音沙哑而有力,“我们没有时间了。”

  他环视一圈:“九爷,陈九,提前回来了。最多十二天,他就会到旧金山。”

  “什么?!”

  “疯狗”强立刻急了:“大哥,他怎么这时候回来?纽约那边刚开张,我们…”

  “闭嘴!”于新厉声喝断他,“我叫你们来,不是听你们抱怨的。”

  他走到桌边,双手撑着桌面,身体前倾,

  “六指,”他看向黄先生,“这个月,巴尔巴利这两条街,流水多少?”

  黄先生扶了扶他的金丝眼镜,颤声道:“新哥...这个月生意好。刨去给总会和九爷那边的规费,我们...我们私下存的,大概有...八万美金。”

  “阿松,”于新转向联络官,“纽约那边,上个星期递来的消息是什么?”

  陈松立刻起身:“大哥。已经按您的吩咐,在纽约华人社区的勿街(Mott Street)和摆也街(Pell Street)拿下了三个据点。两个番摊馆,一个烟室。但是...东部的安良堂和协胜堂已经注意到我们了。安良的总理,不好惹。”

  “不好惹?”于新冷笑一声,“我于新就好惹吗?”

  “疯狗!”

  “在!大哥!”

  “我们手里,还能动用的新人,有多少?”

  “新人”是指那些偷渡而来、没有在总会登记过身份、随时可以“消失”的亡命徒。

  “疯狗”强咧开一个残忍的笑容:“大哥,我刚送一批人去纽约回来,那边现在有八十四个好手,还有一百多个帮闲。旧金山这边,刚‘下船’的,还有三十个。个个都是敢杀敢剐的好手!”

  “好。”

  于新直起身子,在烟雾缭绕的密室中来回踱步。

  陈九就像一座大山,压在所有人头顶。他们在于新的带领下,在这座大山的阴影里,偷偷挖了一条通往东方的隧道。

  为了防止走漏风声,也为了一战功成,这批人手是他非常小心地收集,训练,才陆续送到东海岸的。

  东海岸的局面刚刚打开,陈九就要回来.....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陈九的可怕。那不是一个“人”,那是一座山。当年在巴尔巴利海岸,在旧金山码头,陈九用铁腕和鲜血奠定了自己的地位,那种雷霆手段下的尸骨,那种杀人如麻的回忆,于新至今记忆犹新。

  他之所以敢另起炉灶,就是因为陈九离得太远了。

  他以为自己还有时间。

  他背地里招募亡命徒,大搞鸦片走私,成立萃胜堂……这一切,在陈九的规矩里,都是“死罪”。

  他很清楚,自己这些年积极参与华人总会事务,捐钱修路、建医院,在那些总会的理事面前装得像个“慈善家”,都只是障眼法。这种障眼法,骗得过总会,但骗不过陈九。

  现在,这座山要回来了。

  六指和其他头目们都焦躁地等着,汗水从他们的额头渗出。

  “爷……您说句话啊!

  “要不……我们把东部的生意停了?把人解散了?”

  “停?”于新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很轻,

  “傻强,你现在去纽约,能把那些亡命徒都劝回家种地吗?你能把吃进嘴里的鸦片生意再吐出来吗?”

  “那……”

  “慌什么?”于新站了起来。

  “他回来,是事实。”于新的声音恢复了往日的镇定,甚至带着一丝冷意,“但他离开这里太久了。”

  “他以为旧金山还是他走时的旧金山吗?”

  于新转过身,他的目光扫过每一个人。

  “他以为巴尔巴利海岸还是那个小泥潭吗?他不知道,这几年的钱,像洪水一样。他也不知道,我们在东部,已经不是几十个斧头仔,而是几百条枪!”

  他的话语中有一种奇异的魔力,让众人颤抖的心稍微安定了下来。

  “于爷,那我们……”

  “阿松,”于新看向那个杂役,“你回去,继续盯紧总会。弄清楚他这次回来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疯狗。”

  “在!”

  “你,”于新指着他,“立刻回东部。把控好萃胜堂的烂仔,从今天起,所有生意转入地下,别和致公堂还有其他堂口闹事。任何人敢在这个时候惹是生非,直接杀了!”

  “是!”

  “还有,”于新顿了顿,“六指,你把账目做干净。从萃胜堂的账上,凑十万美金出来,用我的名义,捐给旧金山华人总会。”

  “十万?”黄六指倒吸一口气。

  “对。”于新露出微笑,

  “就说,是巴尔巴利海岸的华人兄弟,感念陈九先生多年为华人奔走,特意筹集的‘归乡贺礼’。”

  “他不是要改善唐人街吗?我们帮他改。”

  “他不是要办善堂吗?我们帮他办。”

  “他要名,我们就给他名。”

  于新走到疯狗面前,轻轻帮他整理了一下衣领,他的动作轻柔,眼神却充满压力。

  “九爷回来了,是好事。我们这些做兄弟的,自然要……风风光光地迎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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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

  煤气灯的光晕,勉强照亮了下城第六区的泥泞。这里是城市繁华的边缘,也是纽约华人社区的心脏。

  莫特街。

  美国人称这里为“异教徒的巢穴”,但对住在这里的两千多名华人来说,这里是避难所。

  晚上九点,一辆黑色的四轮马车碾过湿漉漉的鹅卵石,停在了莫特街18号的门口。马车夫是个爱尔兰人,他轻蔑地朝街角吐了口烟沫,但丝毫不敢耽搁,立刻跳下来,恭敬地拉开了车门。

  一只擦得锃亮的牛津鞋踏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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