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被这句话给问住了。
是啊,家主那可是神人,怎么能以常人的眼光去看呢。
“家主明显说轻了,以我看,一百四十五斤更适合家主。”
甘羽看着林默的背影,无比的崇拜道。
回到家,林默看到陆芸正在整理几本账册。
她把粮食,基础物资,战备物资分成了三个册子。王语晴和秦苗在一旁帮忙,顺便跟着学习。
“几位夫人辛苦了,整理的怎么样了?”
林默走过去,拿起茶壶倒了一杯水,递给陆芸。
这段时间,谷中的大小事务都是她在操心,的确蛮辛苦的。
“夫君,目前我们的军备器械是完全够用的,再来两千人也能装备,但粮食还是不够用。”
“目前村民们开始种地了,但最快也要入冬前才能有收获。我们库房里的粮食,只够七天用度。”
本来林默拿出来的粮食够大家吃一个月了,但随着雷家军的加入,粮食瞬间又变得紧缺了起来。
士兵的饭量都很大,要让他们吃饱,他们才有力气打仗。
而且最近谷民干活越来越努力,发放的粮食也就越来越多。
“按照目前这种消耗速度,一个月的粮食需要多少斤?”
林默问道。
“按平均每天四千斤粮食来算,一个月要十二万斤粮食才行。”
其实大家每天吃不了这么多粮食,只是不少谷民干活很积极,一个人一天能赚好几斤。
他们饿怕了,有这样的机会自然想多赚一些,攒着。
家中有余粮,心里才不慌。
“没问题,我说过粮食要多少有多少。”
林默笑着道。
系统空间种植最差的水稻,只需要6两银子一亩地。
按照最近这段时间的经验总结,平均一亩地可产大米三百五十斤,算下来也就两千两左右。
所以粮食好说,淬体药才是大头。
给雷家军每人一份淬体汤,少说要花三四万两银子才行。
还好,现在有了赚钱的渠道。
实在不行,去倒卖粮食也能赚钱。
看着白花花的大米从林默的手中流出,不一会儿就堆满了粮仓,众女无不惊讶。
神仙师父,太给力了。
有了粮食一切问题都好解决。
忙碌了一下午,很快便到了晚膳时间。
林默做了一个特殊的大圆桌,中间放上一口大铁锅,下面放了一个炉子。
炉子的火焰不断的加热锅中的食物,汤汁翻滚,浓郁的香味飘到了院子外面。
“快,今晚又有好吃的了。”
闻到屋内传来的香味,燕子和山猫顿时就流口水了。
拉着凌薇快速地跑回院内。
不过到了门口,看到林默的时候,山猫顿时有些害羞。
“都别站在那里了,快进来,准备开吃了。”
林默笑着招呼道。
他的目光,在山猫的脸上停留了几秒。然后偏了偏脑袋,让她过来。
山猫立刻明白,自己暴露了。
不过家主的态度,让她心底一暖。
“夫君,今天做什么好吃的啊,这么香。”
凌薇凑到锅前,看着这张奇怪的桌子,很是好奇。
“今晚吃羊肉火锅。”
林默从随身空间内宰了一头小羊羔,羊肉下锅炖,再配上自制的辣酱和调味料,加上一些中药材,浓香四溢。
在准备上一些小菜,如黄瓜,土豆,山药,白菜,菠菜等物。
另外,林默在随身牧场养了四头奶牛,每头奶牛每天可以产奶十斤。
这些奶会存放在随身空间内,只要不拿出来,就不会变质。
牛奶已经煮好了,没有糖,是原味。
但自带一些甘甜,奶香四溢。
“来,每人喝上一杯。”
林默然丫鬟给每人倒了一杯。
“夫君,这是什么呀?”
秦禾好奇地问道。
“好香呢,有点像……哎呀。”秦苗闻了闻,然后连忙捂着羞红的脸。
“有点想什么呀,苗苗。”王语晴偏偏是个神经大条,看不出人家害羞了,还要问。
秦苗俏脸更红了,继续捂着脸,“不能说,说不出口。”
“姐夫,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呀。”
这个东西怎么了?
林默疑惑地看着秦苗,难道这丫头把牛奶想成了别的奶?
第114章 出发
“是啊小默,你从哪弄得这么多。”
“而且我都这么大了,还和这个,羞不羞人。”
秦苗的话刚说完,就见丈母娘红着脸,把自己跟前的那杯牛奶推到一边。
得,又一个想歪了的。
林默有些哭笑不得,解释道,“岳母您误会了,这是牛奶。”
“牛奶含有丰富的营养,每天喝一杯,身体更健康。”
“尤其是禾儿,你现在需要摄入更多的营养,而不是把自己吃成个胖子。每天喝一杯牛奶,比你多吃两碗饭效果更好。”
传统的观念是怀孕了就要多吃,因此很多人一怀孕就成了胖子。
实则快速增肥又增加流产、难产的风险,导致分娩成了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林默有这方面的知识,自然不会让秦禾走这种路子。
“牛……牛奶?”
陈夫人尴尬至极,红着脸道,“那不是胡人才喝的东西吗。”
乾人基本上不喝动物的奶,穷人喝不到,富人不会喝。
只有北方的游牧民族,才会把牛奶,羊奶,马奶当做一种食物和饮料。
秦苗也暗暗的松了口气,心想还好不是,我都这么大个人了,怎么喝得下去呀。
“岳母此言差矣,既然是好的东西,为什么只有胡人能喝?牛奶的营养价值很高,而且还可以制作成多种食物。尤其是你们女孩子,应该多喝。”
“为什么呀?”
王语晴走到陈夫人跟前,挽着她的胳膊,一脸好奇地看着林默。
“多喝牛奶会让女孩子变得更白,让你们的皮肤变得更好,晚上睡前喝一杯,还能有助于睡眠。”
林默笑着解释道。
屋内的女孩一听,眼神顿时变得不一样了。
刚才还对牛奶一脸嫌弃,如今却有些迫不及待地想喝了。
果然,变漂亮对女孩子的吸引力很大。
甚至是已经三十三岁了的岳母。
“好了,大家都坐下来吃饭吧。”
大家忙了一天,都饿了。
尤其是凌薇三人,她们负责训练,干的都是体力活。
而且林默和周妈合力做的火锅确实很香,比她们以前吃的古董羹美味多了。
“大家先吃羊肉,桌面上的菜烫着吃。”
“芸儿,那是羊肚,不能一直煮。羊肚本身非常的嫩,烫的时候讲究七上八下。”
“禾儿你的羊肉片我让周妈切得很薄,烫五秒钟就好了。”
“苗苗,羊脑要多煮一会儿……”
“什么,这羊脑!”
……
一顿火锅下来,众人都吃的肚子鼓鼓的。
美中不足的是,吃肉不喝酒,等于喂了……
咳咳,
要是有一扎冰啤酒舒服了。
吃完饭,众女散步消食去了,林默取了一些牛奶用木桶封好,放入甘泉竖井之中。
井里的水温常年保持在六度左右,牛奶放入其中保存个三五天不会坏掉。
第二天一大早,林默又将盐田产出的五十斤粗盐取出,交给陆芸。
它们同样可以作为一种奖励,分给老百姓。
用过早膳,林默便带着吴瑜出发了。
碾子谷和绵虒接壤,只不过中间被一片大山给隔开了,因此出谷之后要从东北方向绕行八十里。
路途遥远,林默也不是很赶,反正天黑前能到就行。
因为叛军的缘故,二人路过的村庄都是空空荡荡,路边随处可见是死尸,有的甚至已经腐烂,隔着老远都能闻到恶臭味。
老鼠在大白天,肆无忌惮地啃食尸体,蚂蚁和蚊虫更是爬满全身。
仿佛,走进了人间炼狱。
这番景象把吴瑜吓得脸色惨白,双手死死地抓着缰绳,收回目光。
他的心中,越发的感激林默。
要不是林默收留,恐怕他也已经成为了这万千腐尸中的一员了。
“家主,如此多的死尸,会不会滋生瘟疫?”
吴瑜忧心忡忡道。
“可能性很大。”
苍蝇,蚊子,老鼠这些动物都能传播病毒,这么多尸体没有人处理,肯定会滋生瘟疫。
可就算知道也没有办法,尸体太多了,清理起来是一个大工程。
上一篇:人在大明,邪气冲天
下一篇:国破家亡:我带着皇嫂去逃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