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大画家 第689章

  话到嘴边。

  蔻蔻临时改成了回答他后面那个问题。

  “看运气喽。”

  蔻蔻抿了一下嘴角,“这种地方的要点在于,你要相信自己能捡到真正的宝贝,就像砸开一百个海蚌颗粒无收的时候,你必须要想象着,下一颗蚌壳里会给老娘吐出漂亮大珍珠来,否则,还有什么能支撑着你翻捡这些脏兮兮的烂衣服呢?”

  “母亲告诉我的秘诀就是,她每次来到这里,都把这当成了过去在曼谷留学,逛的奥特莱斯购物店。只要你愿意发挥想象力,本质上也是差不多的事情。”

  “在奥特莱斯,你买到的可能是库存12个月断码的普拉达高跟鞋,在这里,没准是库存12年乃至120年的。”

  “她在这里找到过一大块品质很好的柞蚕丝面料,只是被蛾子弄出了几个洞而已。我人生中的第一条小礼服的裙子,就是妈妈用那块面料给我做的。有些时候能找到一点好看的蕾丝,上等的亚麻布料。虽然我们一直没有找到过香奈儿,但有一次,我们曾找到了一个装破烂衣服的旅行箱。”

  “箱子里的东西都是些不值钱的破衣服和杂志,但那个箱子,把它收过来的人,没有认出来,它实在太古老了,那是路易威登1887年生产的旅行提箱。”

  “我妈妈认为那是正品,她很笃定的告诉我。那一定是某位英国任命的总督,或者跑来访问的公爵夫人曾经用过的东西。”

  “酷。”

  顾为经渐渐的搞明白这种事情乐趣所在。

  和他在书画公盘投标的时候,捡漏捡到了一幅19世纪的名贵油画,从而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完完全全是一码事。

  只是这种好运气不是每次都能碰见。

  能遇上一次,都算是老天爷愿意罩着你了。

  他后来又转悠去了好几个类似的艺术品交易的盘口。

  那里面的藏品,大多数都是很常见的东西罢了。

  “不过,我们今天不是跑来掏衣服堆的。这些二手旧衣服就算其中有些值得购买的东西,你在买回家把它又蒸又煮,该洗洗,该泡泡,最后再拿紫外线灯都通通照一遍之前,最好别穿。”

  “毕竟,你永远都不知道,这里的东西是从哪里收过来的,它们的上一任主人是谁。”

  蔻蔻歪了一下脑袋。

  “可能是公爵夫人,就有可能是得了疟疾拉肚子拉死的乞丐,也可能公爵夫人的手提箱落到了拉肚子拉死的乞丐手中,这种事情,谁又能知道呢?”

  她对待脱衣舞酒吧里,那些来路不明的裙子内衣时,绝对不贴身碰。

  就是小时候在这里学到的人生经验。

  “好了,我们跑过来的目标,不是来捡到隐藏在这些衣服山之中,被主人疏忽丢掉的香奈儿的。跟我过来,这边后面是专门处理前面市场里,长久卖不出去的库存货的地方,它们至少都是新的,嗯,大概率是这样的。”

  蔻蔻拉着顾为经。

  走到织物堆旁边,专门被清理出来的一排小摊位处。

  摊位上拉着横贯铁丝。

  铁丝上面用衣架挂着各种款式的衣服,地上摆放着两盏小台灯,夏日夜晚的小飞虫,在小台灯氤氲出的光线中,漫无目的的飞舞。

  ……

  这个夜晚注定会成为顾为经人生中的很多个第一次。

  第一次去酒吧。

  第一次生气的拿酒杯砸人。

  第一次被人拿枪指着。

  第一次只隔着一只电话的距离,近距离的面对豪哥这样的黑道教父。

  第一次来到夜晚的集市,也是第一次陪女孩子挑选衣服。

  莫娜和顾为经一起去过不少地方玩,坐过摩天轮,去过海洋馆,喝过冷饮,打过街机,看过电影。

  但他们并没有一起挑选过衣服。

  珊德努小姐私下里认为。

  穿着打扮代表了一个女孩子的脸面。

  衣服既能表现出一个女人的气质,也代表了一个女生的独立性。

  尤其印度的传统文化里。

  男人往往穿着很现代潮流,西装,牛仔裤什么的。

  随便穿。

  但是女性的穿着规矩很多。

  一个女生穿什么,有没有穿衣自主权,对身体能不能自由支配,要不要顺从父亲或者丈夫的命令,往往就能代表着她在家庭里的地位的高低。

  前面的那些事情。

  莫娜仍然把能把它归类到男闺蜜,PLAN B,青梅竹马的男性友人这个大分类之中。

  但穿什么是否要征求别人的意见,女为悦己者容啥的。

  则完全是进入到下一个领域之内的事情了。

  那是应该和“男朋友”而非“男的朋友”讨论的事情。

  顾为经不了解莫娜的想法。

  他现在只觉得,女生们挑选的衣服时迸发出的热情,真的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爱美天性。

  她们对待服装的耐心。

  完完全全不会因为是在旗舰服装店,还是在子夜时分的廉价夜市小摊,而发生任何的改变。

  连蔻蔻这种急性子的女孩,也一个模样。

  “诺诺诺,买够三件送一件,这两件衣服,你觉得哪一件更好看一点?”

  二十多分钟后。

  蔻蔻小姐把一条牛仔裤交给顾为经。

  然后,她左手拎着一条红色写着“girls just want to have fun(女孩喜欢找乐子)”的斑点直筒半截袖,右手举着一条粉黄色的碎花连衣裙,依次放在胸前,展示给他看。

  “嗯,裙子好看一点,简约系的感觉。你穿着更好看点。”

  顾为经斟酌着给出建议。

  “呵,老土了吧,这裙子穿上去,太老气了,只会让我看上去像个老阿姨的。再说了,这裙子的腰线收的太低了,会显的我腿短,这种裙型是给O型身材的姑娘穿的。姐姐好不容易有一双长腿来,穿低腰线裙子太亏了,你会觉得低腰的小短腿老阿姨好看么!”

  蔻蔻拧着眉,怼了顾为经一下,在嘴里哼哼着。

  对男生的时尚鉴赏能力,表示怀疑。

  “嗯,旁边的那个短袖也不错,上面的碎斑点,有点波普艺术的感觉,显的有活力,可能更好看一些。”

  顾为经急忙亡羊补牢中。

  “诺,我觉得也是。下次教你一个乖哦。”

  “以后跟胜子小姐一起逛街的时候。人家问你她穿哪件衣服好看,这是一个陷阱题。”蔻蔻俏皮的说道,“正确的答案是,穿哪件衣服都好看。选你自己爱的那个。”

  “嗯……你真觉得这条碎花裙子好看?”蔻蔻小姐又左右对比瞅了两眼,有些狐疑的问道。

  “陷阱题?”

  顾为经察言观色了一下。

  “学的蛮快的,但这次不是。”蔻蔻鼓了下腮。

  于是,顾为经点点头。

  “先都拿着,我再挑一下好了。”

  蔻蔻把两件衣服全都堆在顾为经的怀里,又跑到摊子旁边奋战。

  “看看夹克,看看夹克呗,那边的区域都是6000缅币一条,料子可顿实了呢!”

  看摊子的是位五十来岁的大爷。

  放下手里的扑克牌,溜达了过来,他从怀里拿出根烟递给顾为经,被他摇头拒绝了以后,又凑到了蔻蔻的身边。

  “6000缅币一条?你这都是卖不出去的尾货啦,别唬人别唬人,你这里的东西也就3000缅币的价格。而且这个天,穿夹克也太热了。”

  蔻蔻露出了小虎牙,对大爷的说辞表示怀疑。

  “姑娘,你不懂了,我这可都是大品牌的进口‘尖货儿’,再说了,女生穿夹克好看的很呢,显得端庄。”

  大爷脸色丝毫不红,信口就开唠,“穿上就懂了,舒服着呢,这料子透气,一穿一个不吱声。再说,你要实在想要,咱价格不也是可以商量着来么?”

  大爷蛮眼尖的,他打量了一下蔻蔻身上的快要托到地上的酒吧红裙子。

  “生意不好?”

  他抽了抽鼻子。

  “唉这世道啊,这年头大家谁挣点钱都开始不容易了,小姐,多买几条,给你打个七折,4200缅币一条嘛,我和你说,我家这料子啊,真的可——”

  蔻蔻的脸色变了。

  她沉默了片刻。

  转过身。

  从小包里拿出今天酒吧里两位外国客人打赏的几张一美元的钞票扔到摊子上。

  蔻蔻在顾为经怀里抽出那条绣着小花的碎色连衣裙,转身就朝着来时的方向走了过去。

  “我们走吧。”

  突然之间。

  蔻蔻仿佛就失去了逛街挑衣服的所有兴致。

  只留下好好的谈着生意,却不知哪句话说错了的大爷摊主,愕然的站在原地。

  沉默了几秒钟。

  他才像想起来了什么,猛的把那张美元举在眼前,对着台灯看。

  “奇怪,是真钱啊~”

第568章 恋爱之日(上)

  顾为经脑海回忆着蔻蔻的古怪举动的时候。

  他正抱着书包,坐在民宿的大堂里,盯着墙上的“艺术画”发呆。

  说是民宿,但千万别误会。

  它绝不是那种你能够在Airbnb或者携程的官网上预定客房时,所看到的那种照片上带有宜家家具、紫砂茶壶、插花艺术花瓶,玻璃画框里仿制的印象派油画,以及旁边金黄色的粉刷墙上,挂满着天南地北而来的背包客用世界各地的语言写着打卡祝福语的那种。

  它是本地城中村化的“民宿”。

  也就是房间里的绝大多数空地,都被一张双人床所占据,地面裸露着开裂的水泥,窗外的所有风景都被几十厘米以外,狭窄的仅容一人通过的后巷小道对面的建筑外墙所占据(如果运气好,有窗户的话)的那种。

  是担心螨虫过敏或者皮肤瘙痒,睡觉时最好在床上铺一层隔脏垫的那类。

  而这里的墙面唯一能被顾为经充当艺术插画和祝福语的东西。

  大约就是某些上一任的那些房客留下的用来消遣寂寞的裸女和疑似生殖器外形的涂鸦,还有墙面各种各样借钱,赌场信息和“找乐子”的小广告和电话号码。

  蔻蔻小姐的妈妈能把在二手衣服堆里淘货,当成逛曼谷的奥特莱斯品牌中心。

  那么。

  顾为经觉得充分发挥艺术想象力和幽默感的话。

  把对面墙上的那些东西,当成班克斯在地下街区的墙体上所做的那些颠覆性的玩世不恭的喷绘涂鸦,也可以马马虎虎了。

  好消息的是。

  在这种地方住上一晚,只要3000缅币。

  小时房减半。

  一根饭店里炸大油条的价格,你还能要求它什么,人家甚至还给你提供了燃气热水器呢不是?

  这种房价下,想要空调的行为都属于恬不知耻了。

  蔻蔻要了一间钟店房,去洗澡吹头发换衣服。

  顾为经和阿莱大叔坐在民宿大厅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