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周遇吉拜见陛下!”
周遇吉很忐忑,这是他第一次进京,更是第一次面见陛下。
所以在来之前,他的婆娘刘氏给他连夜缝了一件里衣,就是盔甲里面穿的内衣。
因为这家伙从小在军营打滚很不讲卫生,里衣的领子总是黑乎乎的,如此脏衣乃是对陛下的大不敬。
然而让周遇吉没想到的是,陛下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开膳!
周遇吉最爱的就是大口吃肉。
史书上说这和他出身辽东有关,但崇祯知道,根本就不是这样。
他爱吃肉,是因为他根本就没吃过几次肉。
辽东山林里的野兽不少,但一个军户人家猎来的东西根本舍不得吃,要拿去卖了换盐,换布,换生活所需的其他物件。
他没吃过几次肉,因为他是家中长子。
哪怕后来立下军功得了些赏赐,也大部给了战死部下的家人,剩下的还要喂养家中妻儿。
他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周壮今年十八岁,已在辽东参军。
小女儿今年五岁,叫丫丫。
这是崇祯让魏忠贤的东厂搜集来的资料,也算是弥补了史书上未曾记载他子嗣的遗憾。
而更让周遇吉感到困惑的是,陛下命其进京,还特意提到需携妻儿同至。
“妻儿何在?”
周遇吉闻言连忙躬身:“回陛下,妻儿此刻正在宫门外候着,臣乃第一次进京...不知...所以...”
他第一次来京城,兜里没几个银子,又忐忑不知陛下让他携妻儿同至到底什么意思。
所以一刻都不敢耽搁,进了京城到兵部点卯礼部交了官牒,随后直奔皇宫而来。
“王承恩,命人将其妻儿带进东暖阁。”
周遇吉惊了,就连王承恩也惊了。
周遇吉本身就是个千总的低级军官,他的妻子孩子更只是个平民。
此刻陛下却要让她们进入东暖阁,这是以前根本没发生过的。
但陛下的语气极为坚决,王承恩不敢耽搁,赶紧派人去宫门之外引刘氏和一儿一女进宫。
“朕准备让你接掌京城三大营之一的五军营。”
京营有三大营,五军营步兵主战部队,辅以少量骑兵。
三千营是纯粹的骑兵部队,最初乃是由蒙古降兵组成所向披靡。
最后则是神机营,也是在历史上最被人熟知的火器部队。
周遇吉之能带领五军营最合适,洪承畴最适合的就是以骑兵为主的三千营。
而神机营,崇祯准备留给孙元化去改造,打造城一支纯正的火炮部队。
“臣向来在辽东前线,对京营实在...不太了解...”
看着开口的周遇吉,崇祯淡淡笑着反问。
“你以为朕费这么大功夫重整的京营,就是为了看的?”
周遇吉不愿意进入京营,是因为他想留在前线,并不想留在这人情世故复杂到他一辈子都整不明白的京城。
所以当崇祯淡淡之音出口之后,周遇吉当即大喜:“臣,周遇吉遵旨!”
他是纯粹的军人,纯粹的只想待在前线。
“吃完这顿饭,你便赶往陕西和英国公汇合,五军营是你在统领,招什么人,怎么招你有绝对的自主权。”
“但,无规矩不成方圆,朕不想听到你目中无人的消息传进朕的耳朵。”
周遇吉当即再次行礼。
“陛下放心,臣凡事都会向英国公禀报,绝不逾越。”
崇祯满意的点点头,他会让这些猛人一个个归位,也会让他们全力发挥出自己的才能。
但也绝不能让他们养成骄横无礼毛病,更不想架空英国公。
正说着,刘氏带着一子一女神色忐忑的走进了东暖阁。
而看到这个历史上刚烈忠贞的妇人,崇祯心中重重叹息。
很清苦。
她应该是打扮过的,身上的衣衫并不破旧,但怎么看都像是她出嫁时缝制的新衣。
存放的时间太长,导致衣衫已经明显褪色。
尤其那双牵着儿女的手,更是粗糙的布满了老茧。
明明三十几岁的年纪,但看起来却比实际年龄要大十岁不止。
“民妇周刘氏听旨,赐三品诰命夫人,领皇庄管事,替朕打理京城之外皇庄一切事宜,周壮,周丫丫入明堂就学,不得延误!”
第77章汗脚
明末可歌可泣的猛人很多,然明末的女子在忠贞二字上亦是不遑多让。
如眼前的刘氏。
白杆兵统帅,有川渝暴龙之称的秦良玉。
孙承宗的妻子,狠人黄道周的的夫人,皇宫中的侍女费宫人,北京城破假意顺从,趁其醉酒刺杀李自成麾下大将随后自刎。
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所以崇祯很早就在想一件事。
这些人,绝不能再如历史上那般凄惨死去。
所以他成立了明堂,将这些人的子女全部收归其中,让他们的名字出现在史书上,也要让他们亲眼看到用性命守护的大明是什么样的。
更要把这些历史上刚烈忠贞的女子,一个一个的让她们走到人前,让她们享受到该有的尊荣。
第一个,便是刘氏。
宋应星和陈振龙就快进京了,而打理上万顷皇庄的事他没有再交给御马监,而是给到了刘氏。
是尊荣,更是信任。
因为这上万顷皇庄,是他为宋应星以及陈振龙预留的试验田,和种子培育田。
这突如其来的圣旨让周遇吉不知所措,刘氏更是呆愣当场。
而恰在此时,为这一家子准备的肉食大餐也开始端进了东暖阁。
“好香呀。”
蚊子一样的声音,来自五岁的周丫丫。
这让周遇吉夫妇连忙给小丫头使眼色,让她千万不要多嘴更不要失礼。
崇祯笑了笑,对着摆在暖炕上的饭桌拍了拍。
“朕听闻你们辽东都喜欢在炕上用饭,所以今日朕也体验一下这炕桌吃饭到底如何。”
“你叫丫丫?”
“坐到朕身边来。”
“周壮,你坐在另一侧。”
说完对着站在那里,不知该如何是好的周遇吉一家微微摇头。
“你们战场杀敌都不怕,陪朕吃顿饭怕什么?”
“非要朕下旨才肯就坐吗?”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刘氏,一把拉住闻言就要上炕的周遇吉。
“你汗脚,坐炕边吧,拜熏着陛下...”
周壮闻言也是挠头:“那啥..我跟我爹一样...也汗脚..我要不在门槛上吃得了...”
崇祯忍俊不禁的同时,心里再次重重一叹。
凭你们家为大明所做的一切,莫说汗脚上炕吃饭,就是朕给你们磕一个都受得起!
当即大手一挥:“那就穿鞋上炕,吃饭!”
说完率先拿起一根肉骨头大啃,可能是火炕让他们家人感觉亲切,也可能是陛下的态度让他们心里少了忐忑。
也是开始拿起肉骨头大嚼。
而就在崇祯将一块骨头放在饭桌上时,五岁的丫丫立马把骨头捡起来放进周遇吉的碗里。
“我爹最爱吃没有肉的骨头,他说这样的骨头嚼碎最香了!”
崇祯笑着擦了擦小丫头的油乎乎的嘴角,微微摇摇头。
这世上啊,从来都不缺孩子爱吃的东西,自己一口不动还要说自己不爱吃的爹。
父爱如山,但这份爱太过吝啬表达,往往都要到很多年之后才能明白过来。
而当明白过来之后,他连让你回报的机会都不给。
子欲孝而亲不在。
而崇祯也才明白为何刘氏一把拉住周遇吉,不让他脱鞋上炕的原因。
老周哪怕穿着靴子盘腿坐在炕边,那阵阵酸臭也是直冲崇祯脑门。
所以他当即确定,老周的脚能杀人!
但这就是真正的周遇吉,史书上不曾记载,活生生坐在自己身边大口啃着肉骨头傻笑的周遇吉。
“京营底子比二十一卫要强得多,库房里的盔甲军服数量充足,朕又为你们京营拨银三十万两,但记住,这每一文钱都要花在兵卒身上。”
“你的五军营,就在西安府附近募兵。”
待刘氏带着孩子离去之后,崇祯面色郑重的对周遇吉吩咐道。
“募兵的同时,替朕仔细的关注秦王的一举一动!”
周遇吉躬身:“陛下放心,臣明白!”
...
待周遇吉大步离去之后,崇祯的双眼也是微微眯起。
大明起于朱元璋,也兴盛于朱元璋。
但也正因为朱元璋,导致明末宗室成了大明最大的吸血虫,也成了最沉重的负担。
老朱杀了太多人,但对朱氏后人却好的没话说。
他封赏了很多藩王,而且每个藩王的日子都过的极其滋润。
但这份滋润却慢慢掏空了大明,甚至成为大明覆灭的另一大推手。
明朝宗室仕宦永绝,农商莫通,这是朱棣定下的规矩,就是养闲人养废物的意思。
在他看来泱泱大明还养不起些许废物?
事实上还真养不起。
到天启年间已然尾大不掉亲王30个,郡王224个,宗室人数超过了二十余万。
亲王年俸一万石,郡王两千,最差的奉国中尉两百,全部都是国家财政支出。
亲王就封还要赏赐大量土地,万历赏给福王两万顷土地。
景王,潞王,桂王,惠王,瑞王都在三万顷以上,明朝共有67位亲王人均万顷,还不算兼并的土地以及挂名的土地,最少百万顷以上土地无税赋,不入国库。
而且明朝宗室的制度更是奇葩,只要生下来一个就有分封就有朝廷的俸禄。
一个亲王能生出七八个郡王,一个郡王能生十来个镇国将军,一个镇国将军豢养百人,一个亲王府就拥有上万人的私军。
啥也不用干就有大把钱财无数良田,只要生了孩子就有分封有朝廷给钱,所以明朝的宗室可谓枝繁叶茂。
而这就导致本就税收连年递减的大明朝廷,根本无力承担宗室的巨额开支。
成为了真正的吸血虫,大明的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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