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吐出一口浊气。
他暂时放弃了立刻布置新陷阱的打算。
很显然,森林外围这片区域,已经不再安全。
那个隐藏在暗处的盗贼,已经尝到了甜头。
如果他继续在这里布置陷阱,结果只会是为他人做嫁衣。
必须向更深处进发。
去那些人迹罕至、越发危险的区域才保险。
他停下脚步,抬起头,审视着前方那愈发幽暗寂静的密林。
阳光在这里稀稀疏疏,巨大的树冠层层叠叠,如同密不透风的华盖,将天空遮蔽。
林间弥漫着一股潮湿腐败的气味,四周安静得可怕,只有偶尔从树叶上滴落的露水声,以及自己和王褚那被刻意放大的心跳声。
就在这一刻,一种极其强烈的、被窥视的感觉,毫无征兆地从背后升起!
那感觉,就像是有一条冰冷的毒蛇,正隔着衣服,缓缓地滑过他的脊背。
又像是在一片黑暗中,有一双眼睛正在某个角落里注视着他。
明道全身的肌肉瞬间绷紧!
下一秒,他做出了最本能的反应。
反手从背后解下那个一直背负着的布包。
随着他手腕的翻转,包裹着的厚布被瞬间解开、抛飞!
“铮——”
一声极具穿透力的金属颤音,在寂静的林间响起!
一道森然的冷光,骤然划破了这片幽暗!
唐横刀!
出鞘!!!
当它出现的一瞬间,连空气的温度都似乎下降了几分。
一股凛冽的压迫感,以明道为中心,扩散开来!
站在他身旁的王褚,瞬间瞪大了眼睛,呼吸都为之一滞!
他痴痴地看着那把被明道握在手中的长刀,看着那完美得不似凡物的线条,整个人都看傻了。
他是个小说家,在他的笔下,曾描写过无数神兵利器,什么“倚天屠龙”,什么“霜之哀伤”。但当一把真正的、超越了他所有想象的凶器就这么出现在他眼前时,他才发现,自己所有贫乏的辞藻,都无法形容这把刀所带来的震撼!
“好……好牛逼的刀!”
过了许久,王褚才从喉咙里挤出这几个字。
但他很识趣地没有多问。
他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尤其是像明道这样强大到近乎非人的存在,他的秘密,绝对不是自己有资格去窥探的。
他只需要将这份羡慕与敬畏深深地藏在心底,然后,更加坚定地追随在这个男人的身后,就足够了。
明道手持长刀,那股被窥视的感觉,在刀身出现的一瞬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仿佛那个隐藏在暗处的“东西”,也被这把刀的锋芒所震慑,选择了暂时的退却。
是谁?
剑齿虎?
还是……
他没有放松警惕。
对身旁的王褚说道:“陷阱被人偷了,外围不安全。”
王褚立刻收回了目光,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我们往里走,把新的陷阱,放到他们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明道转过头,那双漆黑的眸子亮得惊人,“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里面……可能不干净。”
这个“不干净”,既指那些未知的、更加强大的变异生物,也指那个隐藏在暗处、敢于挑衅他的盗贼。
“明白!”
王褚重重地点了点头。
他双手握紧了手中的撬棍,主动向前迈出一步,走在了明道的前方。
“明哥,我走前面,帮你打草惊蛇。”
明道看了他一眼,没有拒绝。
一个负责观察高处与远方,一个负责警惕地面与近处。
两个人,一前一后,正式踏入了这片充满了未知与危险的森林深处。
————————
森林的另一侧,与明道二人前进的方向恰好相反。
李老三和他那看起来有几分憨傻的儿子李壮,正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巨大蛇皮袋,如同两只在林间觅食的硕鼠,鬼鬼祟祟地穿行。
李壮的左手里,还提着一只早已死透的野兔,兔子的眼睛瞪得滚圆,似乎到死都没明白自己为何会遭此横祸,一缕暗红的血迹从它嘴角凝固,滴落在李壮满是污泥的裤腿上。
“嘿嘿嘿~”
与周围那幽暗的环境不同,李壮的脸上洋溢着一种近乎扭曲的兴奋。
他眼睛里闪的光,几乎要从眼眶里满溢出来。
一边走,一边时不时地回头,看向自己父亲那张沟壑纵横、写满市侩与精明的脸。
“爸,您也太神了!”
李壮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他刻意压低了声音,但那股子兴奋劲儿却怎么也藏不住,“您咋就知道这儿能捡到现成的陷阱和兔子?这玩意儿一看就比咱们自己做的强多了!这铁家伙,沉甸甸的,这要是夹住个大家伙,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他用力晃了晃手里的兔子,撸着兔头狠狠吻了一口。
这只兔子虽然不算大,但对于已经好几天没见过荤腥的他们来说,无异于天降横财。
更何况,这横财还是白捡的。
李老三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自己那没出息的儿子,脸上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
他嘿嘿一笑,牙缝里还夹着半根不知名的草茎,他将蛇皮袋从肩上卸下,重重地放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沉闷的金属撞击声。
他拍了拍那鼓胀的袋子,装逼道:
“这叫吉人自有天相!”李老三清了清嗓子,唾沫星子喷了老远,仿佛在传授什么不传之秘,“你以为是捡的?这是你爹我用脑子换来的!老子早就看出来不对了,昨天下午,那股血腥味,隔着老远就闻到了。我当时就寻思,这林子里肯定有傻逼高手在偷偷下夹子,咱们跟着找就行!”
他伸出两根粗糙的手指,比划了一下,脸上的褶子笑得更深了。
“你爹我这鼻子,比狗都灵!那血腥味虽然淡,但跟烂叶子味不一样,新鲜!说明刚有东西遭了殃。我当时就没声张,拉着你直接回去了。今天一大早过来,嘿,你猜怎么着?”
李壮瞪大了眼睛,满脸都是崇拜,像个等着听故事的孩子:
“怎么着?”
……
第107章 爸,您真是太聪明了!
“我顺着那味儿一摸,果然有货!”
李老三得意地拍着大腿。
“第一个夹子,就夹着这只死兔子!第二个、第三个,都他妈是空的!你说巧不巧?这说明啥?说明下夹子那孙子也就昨天来过一次,今天还没来得及收呢!这不就是老天爷送到咱们爷俩嘴边的肉?”
他朝地上吐了口浓痰,眼神里充满了对自己“智慧”的极度自信。
“昨天我就看到有人鬼鬼祟祟地往这边钻,一个瘦高个,一个大肥猪,背着个大包,走得飞快。“
”我当时就留了个心眼,那小子看着不像善茬,行动力太强,肯定不是出来挖野菜的。今天过来一摸,果然!“
”这种好事,就得闷声发大财,千万不能声张。让刘国栋那帮孙子知道了,到时候连人带东西都给你收走!”
李壮听得连连点头,心中对父亲的崇拜已经攀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在他看来,自己的父亲简直就是末世里的诸葛亮,运筹帷幄,决胜于百米之外。
那些整天在小区里游手好闲、只知道抱怨的邻居,跟自己父亲比起来,简直就是一群没脑子的蠢猪。
啊呸,是大傻逼!
“爸,还是您有远见!”李壮的马屁拍得恰到好处,“那……那咱们赶紧回去吧?把这兔子炖了,再把这三个铁夹子藏好,明天咱们再来这边转转,说不定那傻……那高手又下了新的呢?”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品尝兔肉的滋味了,一想到那鲜美的肉汤,他的口水就在嘴里疯狂分泌。
“回去?”李老三却出人意料地摇了摇头,他那双浑浊的眼睛里,闪烁着比刚才更加贪婪的光芒,“回去干嘛?现在回去,正好赶上那些人从林子里出来,咱们提着兔子,背着这么大个袋子,你当别人都是瞎子?让刘国栋那帮孙子看见了,又得以‘集体’的名义给收走!到时候顶多给你算几个贡献点,有个屁用!划不来!”
李老三的算盘打得噼啪响,他深知刘国栋那套“集体主义”的本质,就是将所有人的劳动成果集中到他自己手里,再由他来进行分配。这种亏本的买卖,他李老三才不干。
但要是等到分东西的时候,他自然是一口哥一口哥的叫着。
现在么……
老弟,你还得练!
他伸出手指,指向森林的另一个方向,一个与来时路截然相反、更深、更幽暗的方向。
“咱们不走回头路!”
“去那边,找个新地方,把这三个宝贝夹子重新布下!他娘的,以后这片林子,就是咱爷俩的私房肉铺!想什么时候吃肉,就什么时候来取!”
巨大的收获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像两杯烈酒,彻底灌醉了这对父子。
他们被贪婪冲昏了头脑,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所指的那个方向,已经远远超出了幸存者们日常活动的安全边界。
“好!老爸你真牛逼!”
李壮被父亲描绘的蓝图点燃,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顿顿有肉吃、顿顿喝肉汤的美好生活。他那不太灵光的脑子甚至开始幻想,等积攒的肉多了,还能拿去跟别人换女人,换香烟,成为人上人。
父子俩相视一笑,重新背起沉重的蛇皮袋,提着那只死不瞑目的兔子,意气风发地朝着森林深处走去。
他们一边走,一边畅聊着。
“爸,你说这铁夹子,咱们放哪儿好?是不是得找那种有水的地方?动物不都得喝水嘛。”
“废话!还得找那种窄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那种!让那些畜生没地方躲,一脚就得踩上来!”
“那咱们抓了大的,比如鹿啊、野猪啊,怎么弄回来?那玩意儿几百斤重呢。”
“你傻啊?弄不回来就直接在林子里分解了!把肉割下来,用盐腌上,做成肉干!骨头还能熬汤!一点都不浪费!到时候你背肉,我背骨头,蚂蚁搬家,多跑几趟不就完了?”
“爸,您真是太聪明了!”
“那是,你爹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米都多!在这世道,光有力气顶个屁用,得用脑子!”
……
他们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美梦里,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环境正在发生的诡异变化。
他们脚下的路越来越难走,原本还算清晰的兽道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盘根错节的树根和湿滑的青苔。
四周的树木,也从普通的松树、桦树,变成了他们从未见过的、需要几人合抱才能围住的参天古木。
空气变得异常潮湿、阴冷,带着一股浓重的、仿佛千年未散的腐殖质气味。
最可怕的是,声音消失了。
之前还能听到的鸟鸣、虫叫,以及远处幸存者们活动时传来的嘈杂人声,此刻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整个世界,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只剩下他们父子二人粗重的喘息。
这是一种死一般的寂静,一种能让人从骨子里感到发毛的寂静。
不知究竟走了多久,当李壮后知后觉地停下脚步时,他才猛然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个完全陌生的、充满了压迫感的世界。
他气喘吁吁地扶着一棵粗壮的树干,抬头望去,只能看到一片墨绿色的、望不到顶的树冠。
他回头望去,来时的路早已被重重叠叠的树影所吞没,更别提小区的影子了,连一丝轮廓都看不到。
一种莫名的恐慌感,让他停下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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