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
他说自己很能打,想跟陈逸打一场,然后被陈逸按着捶了一顿狠的,骨头都断了好几根那种。
差点挂掉。
所以说这里什么都好,房东的品味很好,房东的装修很有格调,就是房东本人很令法比安不满。
这种被人全方位碾压的感觉太糟糕了。
陈逸知道法比安不喜欢查案,旋即从怀里拿出一本笔记本,翻了几页后停下,说:“那么这个怎么样,至少酬劳不低,东区的混混说那边疑似出现了一个不死人,找到他你就能拿到酬金。”
“不死人?”
法比安翻了个白眼,嘴巴一点不留情:“怎么老是有蠢货相信这种事情,还愿意为此付出一大笔钱。”
“那是别人的事,你只管找到人就好。”
“倒也是。”
说着。
法比安拿上外套就出门去,他不知道陈逸从哪里搞来的这些情报,但他的消息确实非常灵通就是。
第213章 神之血
歌利亚是一座相当有历史的城市,这里工业发达,充满勃勃生机,同样的这里也积累着数百年来残存的陈旧。
东区是工厂区与贫民区的主要集中地带,这里许多地方都还在沿用几十年前甚至上百年前的老建筑。
大街上一眼就能看到陈旧与朽败景象,一旦进入小巷,那种浓郁的发霉味道更是令人难以忍受。
这里的一个小混混在喝醉酒后到处跟人说他遇到了不死人,他亲眼看到那人跟人打架,被生生捅了十几刀还跟没事人一样爬起来。
法比安认为这小子纯粹是喝蒙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居然还真有傻子相信这个混混的话,想要找到这个不死人。
找人?
法比安很在行。
他天生就拥有远比常人更加敏锐的五感,嗅觉、听觉、味觉还有洞察力都并非常人所能够企及。
鼻子比狗还要灵。
而且。
他脑子转得飞快,聪明到能令他看不起所有人,除了房东,任何事物之间只要有线索关联,他就一定能顺藤摸瓜追根溯源。
直达真相。
有时候。
这种推理能力之强甚至超越逻辑推理的程度,法比安称这是他与生俱来的超强直觉,不足为奇。
所以。
在别人看来,他就是个怪胎。
夜里。
寒风穿过昏暗的小巷,法比安紧了紧身上的大衣,晚上的风还是有些冷,但为了交房租他只能抓紧时间搞定这件事。
微弱的月光洒落,法比安抬头看了眼月亮,就像个被切了一块的蛋糕,切口平整到无可挑剔。
针对此事他在年幼时不止一次寻求过答案,但没人能给他解释,他只知道两百年前的月球一定是完整无缺。
两百年前的书籍中都曾描写过月球有满月,可惜自打那以后满月就成为了一个传说,鬼知道是怎么回事。
总不可能是被人砍掉的吧。
兜兜转转。
法比安停下了脚步,借助微弱的月光依稀能看到小巷地面上的凝固的血迹,血迹洒落在乌黑的砖石地面上,很难看出。
“是这里了吧。”
他见到了委托人,也去找到了那个声称看到不死人的混混,从而得知了这个地点,至少可以确定这里真的发生过斗殴。
根据混混的描述可以确定那是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男性,身高一米七,略显消瘦,要么是刚来的外地人,要么是来此寻欢作乐的熟客。
所幸。
这里还残留着那人的气味,特别是血腥味尤为浓郁,法比安像猎犬一样循着血腥味就能找到正主。
“没有半点挑战性。”
他遗憾的叹息。
半个小时后。
法比安停留在东区的一个廉价租房之外,猎犬找到了猎物,但他看到了房子的门并没有上锁。
没有撬锁的痕迹,甚至钥匙还插在锁孔里,歌利亚的晚间很容易起雾,钥匙上已经凝结了一层雾水。
于是。
他推门走了进去,在房子的角落里看到一具尸体就靠在墙上,双目圆瞪,仰头望着天花板死不瞑目。
法比安掀开死者腹部的衣服,肚子上全是刀伤,他还很恶趣味的吐槽了一句:“不死人死了。”
然后。
他从死者的口袋里找到了一管子鲜红如血的液体,看起来像是某种药剂之类的东西,里面还泛着淡淡的金色。
法比安不喜欢循规蹈矩,再说了,这年头还没有证物这玩意儿的说法,有好东西他顺走很正常。
从头到尾他都是对的。
唯有一件事错了。
法比安起身回头,只见一道轮廓站在黑暗之中,仿佛从一开始就在那里,让人不由得毛骨悚然。
“老兄……”
嘭!
法比安神经紧绷,暗暗握住了袖口中的匕首,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那黑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掠至身前,一拳打在了他的腹部。
他当场就失去了意识。
……
轰隆隆!
脚下的大地在缓缓下沉,海水漫灌淹没一切。
如太阳般耀眼的骑士双目锋利如剑,质问:“海格拉姆,告诉我,你究竟为何要背叛吾王,背叛帝国!”
“……”
手持战斧的骑士重伤跪倒在地,披散着头发格外狼狈,面对质问,他的神色非常复杂,良久才回答这个问题。
“我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
闻言。
手持利剑的骑士怒不可遏,亲手斩下战斧骑士的头颅。
……
剑刃划过脖颈的冰冷触感极为真实,那死亡的恐惧无比强烈,法比安猛然从昏睡中惊醒过来。
却发现自己躺在家里。
陈逸似乎知道他会在这时醒来,让法比安庆幸自己的运气足够好:“要是对方不怀好意,你大概已经死了。”
“可能吧。”
法比安晃了晃脑袋,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明明他对历史传说一点都不感兴趣。
尤利乌斯?
海格拉姆?
比起这个莫名其妙的梦,法比安更关心他的委托完成了没有:“人我可给找到了,酬金一点不能少。”
“很遗憾,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陈逸表示你可能睡懵了。
“哈?”
法比安猛地跳下沙发,是的,他被扔在沙发上睡了一天:“那么大个尸体就没人看见吗?都瞎了吗?”
“没有尸体。”
“什么?”
法比安懵了。
陈逸解释:“只有你一个人在那房子里,过程发生了什么我就懒得问了,反正这个委托算是黄了。”
法比安皱起了眉头,尸体被带走了,他翻遍了身上的口袋,还有那管鲜红的药剂也没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还有,根本没有什么不死人,他去哪里了我不管,但我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得透透的了。”
另一边。
一个不死人面露恭敬之色,将手里的一管鲜红药剂交给了面前的男人:“始祖,就是这个东西。”
不死人始祖。
冈特!
冈特看着手里的鲜红药剂,别人或许看不出来,但这根本就是鲜血,而且里面蕴含着巨大的力量。
“他们把这叫做什么?”
属下回应。
“他们将这称之为神之血,蕴含神明力量之物,对我们的不死之身拥有极其恐怖的克制效果。”
第214章 海格拉姆
【翡冷翠帝国史·海格拉姆】
【节选:海格拉姆乃翡冷翠帝国第二骑士,实力仅次于尤利乌斯,据传其还是婴孩时候被狼群叼走,自幼喝狼奶长大,其性孤僻逆反,帝国建立之初在平定动乱中立下卓越功绩,却也是导致翡冷翠帝国分崩离析的罪魁祸首……】
随着时间的推移,罗西南迪越来越频繁的梦到翡冷翠帝国的历史,但从来都只有一个固定的视角。
最初的时候他时常会梦到翡冷翠十二骑士内战,亲眼见证翡冷翠帝国分崩离析,十二骑士自相残杀的过程。
逐渐。
梦境中的时间往上追溯,从十二骑士内战到内战之初,再到内战之前,然后是翡冷翠帝国盛世以及建国之初。
梦境中的内容真实到让人无法质疑,罗西南迪怀揣着沉重的心情去查阅了翡冷翠帝国历史的原本。
没有经过隐修会篡改的原本。
绝大多数都能够与梦境中的内容对应上,仿佛他曾经亲身经历过那个时代一样,如今越发清晰的记忆在翻涌而出。
梦境中。
尤利乌斯与凯美洛他们不止一次质问过海格拉姆发动内战的原因,质问海格拉姆为何要背叛王,为何要背叛帝国。
历史上这是个未解之谜。
海格拉姆也从未回应。
然而。
罗西南迪知道,海格拉姆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至极,他就像个想要引人注意的孩子,为引起父母的关注而刻意捣乱。
就如他对尤利乌斯所说,他未曾料想到事情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最终导致翡冷翠帝国的毁灭。
最痛心疾首的是,他一手促成十二骑士自相残杀的局面,尤利乌斯为此自责到在王座前自裁。
但是。
海格拉姆一生中最引以为傲的就是能够成为翡冷翠帝国的十二骑士之一,于王座之下侍奉君主。
他要的其实很简单。
那就是王的一句赞赏一个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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